本信函旨在通知今天无法为您办理签证。 您的签证因为移民与国籍法案243(d)条而暂时停止签发。
美利坚合众国国土安全部长已通知国务卿,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或无端拖延接受已经收到美国最终递解令的中国公民、属民、国民或居民。
国务卿因而下令,美国驻华领事官员暂停颁发B1、B2、B1/B2、F1、F2、J1及J2签证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包括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或同等级别)及以上的官员、其配偶和 21 周岁以下已婚或未婚子女,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安全部、公安部现役人员、其配偶和 30 周岁以下子女,鉴于国务卿的指示,暂停签发您的签证。 申请人不得申诉,且签证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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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想逃却没有国家收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