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2楼:典型的和稀泥,歪曲概念。
咱先不说这个女子在南京做这种事儿是不是欠考虑。如果她是奔着恶心人去的,那真的需要负法律责任。否则,她只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行驶自己正常权力。
但批评者则不同,你是针对一个人,你的行为直接会影响到另一个人。而在网络做这种所谓的批判,则不但影响另一个人,还会影响更大的范围里人对这个人的观感。同时曝光她人照片本身就是一种违反肖像法的行为。
以前正经媒体,如果一个记者曝光了一件事,哪怕可能事情是正确的,但他的文章没有从事实角度出发而是添加很多个人观感带了节奏了。那报道中所牵涉的人如果因此报道寻了短见了或者精神受到伤害,这个记者是需要负责的。你现在张张嘴皮子过记者的瘾,没有记者应有的职业道德,完事儿了你也不会负责人,凭什么说自己有这个自由?任何自由都是有责任和限制在背后的。照你这么说,那些当街杀人的也有自己没事上街挥刀玩儿的自由,那些受害者只是自己碰上了他挥的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