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42楼:不得不佩服老一辈中国领导人的睿智,宁可放弃中日建交在日本对华赔偿问题上的纠缠,因为有个《旧金山条约》1951.9.8,也要强硬的将《波茨坦公告》第八款列入《中日建交公报》,为后代保存一纸讲道理的法理依据。
1952年在联合国代表中国的是中华民国台湾政府,而此时的新中国正在朝鲜战场与美国为首的16国联合国军厮杀,联合国尚未承认新中国。莫斯科与北京也都不承认《旧金山条约》。
1971年10月25,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第2758号决议:
大会决议: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大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九七六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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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决议文本使用“驱逐”辞藻极为罕见,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更强。此时台湾代表已知大势已去提前退场,后来那张著名的照片,就是乔老爷仰天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