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处决对手,而是 处决 坑害恩人的 江苏南通 恶人。
其实雇佣人开始, 正规文件,必然有一份,“不竞争条款”, 离职后两年或再长一点,不可在未经许可前提下,进行同样工作。
他在公司工作三年,自立门户,完全复制原本业务,并直接转移客户资源和现有项目, 就算没有“不竞争条款”在其被雇佣事签署,其行为有违商业伦理。 辩护方, 可以争取采信,从而达到量刑上的可能。
当然,谋杀是绝对重罪,必须严惩。
但是死者所为,有失基本商业伦理, 被丛林法则, 谁又是弱者呢?或无辜的呢?
不论在哪个国家,靠搞地搞工程发家的人都不是善茬子。在中国的包工头都是什么人,在国外的包工头也都是一类人。
珍惜生命,远离中国人,尤其那些拿着屎色帶血护照的中国人矿。
看,又是同胞杀同胞。出国在外,华人95%的伤害,都是来自于同胞。让黑白墨绿坑骗干死的不如同胞的1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