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44楼:我不理解的是,美国最低工资为什么那么低?各个州从几美元到十几美元不统一。
另外,餐饮老板为什么给服务员那么低的工资,而没有什么工会为服务员争取权益?美国各个工会不是很强大吗?
还有,餐饮老板这么做,是不是涉嫌违反“民权法案”?
至于35楼,我觉得他在胡说八道。美国最低工资的设立应该是对所有行业,可只有餐饮业老板把服务员工资压榨到最低,然后逼迫他们不得不向顾客强讨强要吧?
主要问题在于老板的贪心,变相让顾客替他们给服务员发工资。他们如果觉得菜价不足以支付服务员工资,完全可以提升菜价,然后正常给服务员发工资嘛。
可他们不敢,怕顾客嫌贵不来了。而小费是习俗,完全可以规避风险,转嫁风险。
当然,美国如果学习欧洲,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那也可还小费的本来用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