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8楼:不是的,澳洲和美国虽然都是西方国家,但有一点不太一样,就是警察代表的公权力直接射杀不投降的犯罪分子的案例太少,而且尤其是这类无差别的屠杀行为,在美国,用枪支在校园杀戮的案件太多,导致没有太多人去讨论公权力执法的程序
而澳洲这次的情况很特殊,那个射杀罪犯的女警,是单独进行围堵,并且是在热心市民的支持鼓励下一起行动,但是按照正常的SOP,女警实际上是应该等待救援,实现至少10:1的比例原则包围罪犯才可以进一步行动
在罪犯不投降且继续持有武器甚至试图攻击女警的前提下,女警将其射杀,这个案件,按照美国的标准,其实女警的行为会被事后进行的听证会反复质询程序正义,但是在澳洲,选择的方式是相反的,那就是从联邦政府,州政府,警署高层,警署的直属部门长官,在射杀罪犯后,第一时间就开始舆论发生所有的行政资源都在力挺女警在商场射杀罪犯的行为,媒体不管左中右也都在各种渠道支持女警行为,并将其设立为英雄
这时候,媒体就在不顾所谓隐私的条件下,公开六名受害者的照片,和描述其故事,其中原因,就是把所有责任推向被射杀的罪犯,将事情往公义上推,从而将事件政治化以及避免司法化,这其中的目的,是为了逼迫澳洲各级政府表态,主要是针对对被害者的赔偿和补助,如果不公开这些信息,音容,那么政府很可能就会和土共做法一样,找一个低级别的干部私下黑箱一番,压住舆论,这个事情就很可能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