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0楼:中华人民共和国扫盲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扫除文盲的工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5亿多人口中有超过4亿人口是文盲,文盲率约为80%,其中农村地区的文盲率高达95%以上。[1][2][3][4]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人口总数达7.23亿,扫盲运动使得中国文盲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的比例)下降到了52%,有约1亿人脱盲。
1982年,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被纳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八二宪法)》。[16]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生效,自此中国大陆开始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1][17]2001年,国务院声称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18]。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中国大陆总人口约13.4亿,其中文盲人口约0.54亿,文盲率为4.08%。[19][20]另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截止2015年,中国文盲率下降至3.6%。[2]
来自留园官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