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局接到中国香港禁毒警察部门的消息称,由4名香港男子组成的采购、运输毒品团伙将自泰国走私毒品至香港地区。"
如果香港警方有准确情报,那为什么不等那四个贩毒人员飞到香港之后自己抓捕他们呢?反而把情报通报给泰国警方,把功劳和毒品都留给泰国。这太反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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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常,电影《门徒》里面有类似的情节,跨地区的缉毒部门经常合作,弄死一些毒贩。香港这四个肯定属于有组织犯罪,也就是黑社会性质,这样的人回港坐牢,因为不属于主谋,最多也就判个12年,再加上减刑,不到十年出来了,就变成黑社会中坚分子,一辈子作奸犯科,警方还要抽调人手去监控。所以还不如合法处死,对其背后的组织也是一个强有力的打击和回应。
可能是购买而已,运输会用别人,或者邮寄,所以直接拿下才是最稳妥的
香港无死刑,泰国对于涉及毒品的一切犯罪,皆采取超严厉刑罚,只要携带超过100克或以上的毒品,被定罪后便可被判处2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