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饭店是私人地方,有权拒绝任何人入内。但道义上,这种做法只能显得小家子气,不过这文章是一面之词,应该也听听店家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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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你提供公共服务的地方,是私人地方
港灿就你这样的没文化人多,才总是被当作傻逼。
在外国,告不死你!
香港经济发展起来了,人的水平还是一百年前那个小渔村,没有任何进化
常识:营业场所和真正的私人地盘比如住宅是两回事。
私宅可以拒绝任何人,无需理由。
但营业场所不是这样。拒绝提供服务必须有合理理由,否则就是歧视。合理的理由可能是面积太小无法为轮椅服务。
至于这个理由是否法庭认可,面积是否真的小到坐不下轮椅,得有法官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