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国家!穷孩子骑个摩托车就惹人怀疑,惹人怀疑就立刻拦捕,就朝背后开枪,打伤后没人管,任其伤重致死,…… 我庆幸这不是我的孩子,也庆幸这不是我的国家,但不禁还要“哀民生之多艰,恐皇舆之败绩……” 不是自作多情,只因故乡在彼,且仍是虎狼当道,鬼蜮横行!此案徇情枉法,死无对证,信口雌黄,串供翻供,…… 我眼里瞧着,心里闹着,万般无奈,只好远远的骂一声:“我操”!
不是偏向被害人小混混,只是罪犯也应该有人权,不能因为混混比较大概率作恶,就以最偏向警察的程度来想象事实。何况在内蒙古那个地方,好人还真做不了警察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骑摩托风行,铃木摩托可能贵一点儿,但是普通人也买得起,所以这个警察的口供认定被害人是偷了摩托,没有太多道理
当时这警察和他的朋友都骑着摩托,看到没有被害人骑的摩托贵,20几岁的年轻人脑袋一热,于是手上拿着非法持有的枪,骑着摩托就追上去。在内蒙古那个地方杀个人一埋,找都找不到。可是没有当时立刻把被害人杀死,让他逃了,于是就想各种办法串通口供,可能还伪造被害人拿刀行凶的证据,反正最后人死了,他怎么说都都可以。一审二审口供变来变去,就是明证
"看到孟永清一瘸一拐地走远"。
之前孟永清骑着摩托车跑,警察都能追上去。现在一瘸一拐地跑,反而不追了。说明他开枪前追赶的目的压根就不是为了“抓捕嫌犯”。
细节一面之词可以瞎编。
从整个过程看,
此警察
寻机肇事,
故意杀人,
谎报过程,
邀功掩罪。
哦,
对了。
昨天看电视,
又听外交部发言人说,
中国是法治国家。
看死者面对警察的反应,当时肯定犯大案了。比如杀了摩托车的主人,毁尸灭迹。有可能沉尸那个水库。这就是至今找不到失主的原因。
八九十年代治安非常乱,我叔厂里的销售员随身带了几万元货款回家的路上为了省钱,住在火车站附近的多人间小旅馆,脑袋被割了,钱财不知去向,案件应该是至今未破。
像孟这种服刑期间借口治疗离监,随身带管制刀具,骑不明来路摩托的家伙,见有人盘查就动手伤人,不死必然犯案,死了才是他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只要刀伤不是邢自己伪造,绝对是个有正义感有勇气的好警察。
哈哈哈哈哈,不是你的案子,你为何要管?警察也有不敢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