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可以收留
美国赶走的
非法移民
全部都可以
收留
欧耶
加拿大土豆最牛逼
除了恢复公民权利外,C-71 号法案还对公民身份的传递资格加以限制,以确保那些在国外出生且一生都在国外生活的加拿大人不能自动将其子女的公民身份定为加拿大籍。
根据该法案,他们必须证明在子女出生前,自己在加拿大境内实际居住累计至少 1095 天(相当于三年)。
这些都是小事,这些小孩本身也没在加拿大生活,也没用到加拿大的资源,本身很多家长在海外生小孩因为那时没有出台海外子女第二代不能获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的条例。此条例在2007年才推出。只是如果每次来加拿大多了层麻烦,或者要跟着父母回加拿大生活,占用加拿大资源才能申请公民,反而不利于加拿大本国资源的分配。所以C-17早点通过吧,
笑死我了,加拿大什么都收,美国现在要往外赶,加拿大就喜欢跟美国反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