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37楼:台湾地区:特留分
台湾地区的特留分制度对遗嘱自由予以一定的限制,即遗嘱人在处分其遗产时必须为特定近亲属保留一定的份额,避免因为遗嘱人偏爱的原因,让遗产都只留给特定人。在台湾,遗嘱人虽然得自由处分遗产,但不得违反关于特留分之规定,必须留下遗产之一定部分给继承人。特留分的计算方式是以应继分乘上比例,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
1.直系血亲卑亲属之特留份,为其应继分1/2。
2.父母之特留分,为其应继分1/2。
3.配偶之特留分,为其应继分1/2。
4.兄弟姊妹之特留分,为其应继分1/3。
5.祖父母、外祖父母之特留分,为其应继分1/3。
举例来说,如果李某死亡后留有2,400万台币财产的话,要分给李太太、三位小孩,总共四位继承人,每位最低的遗产分配额度为2,400万X 1/8 = 300万元(1/8 = 应继分1/4 X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