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40楼:五、藏钱到香港
2000年8月22日,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成克杰,因犯受贿罪,被北京市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死刑,9月14日被执行死刑。
成克杰的钱,是他伙同情妇李平贪来的。他们原打算用这笔钱在海外共度美好晚年的。他们感到钱放在中国大陆不安全,决定把钱藏到香港去。
他与情妇李平将受贿所得4109万元交给香港商人张静海,让张帮助将钱存入香港银行,为此成克杰付给张静海1150万元。成克杰还以李平的名义在香港注册一家空壳企业,准备将钱倒腾到这家空壳企业账户上,最后,将黑钱洗白,变成他和情妇在境外的养老金。
但是,香港银行发现某公司从广西转到来钱资金流不正常,报告香港FIU——联合财富情报组。香港、内地警方联合展开调查,成克杰藏钱香港的计划败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