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私下吊起来就是给他们的体验一段失足掉下的感觉。
工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竟被罚吊工地门口“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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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显示墙内韭菜的奴隶本性
这一行为虽是为了工人的安全着想,但具有侮辱性质,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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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对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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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侮辱式” “花样式”体罚只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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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任性侮辱?它们各是多少钱一斤???
人命的安全才是天下第一!一旦出事,整个家庭就没了!领导这样做,唯一的目的是让他们按章办事!!!
我完全拥护这种的“别开生面”的做法!
好像家长教育孩子一样,一次严厉的惩罚,他会铭记一世的!!!有什么不好呢?
虽然这样做有点特别,但没有对其身体构成伤害!既然这样爱面子,又何必当初呢?这样总比出事后才痛苦、才后悔一生!世上是无后悔药的!
因为高空作业是危险的,是绝对不允许发生意外的!更不会有第二次的出现!一旦出事,一次足以送其返唐山!!!
相比之下,对那些什么批评、口头警告、罚款......都不再话下了!!!!!
建议挂着时候胸口挂个大牌子,好说明缘由,让路人看见明白原因,否则还以为还乡团回来了
如果我儿子是这工人, 我就赞成这么惩罚. 别人就无所谓了,他们认为尊严比人命重要,我就尊重好喽!
可怕,可悲,可怜的不仅仅是这件事真实地发生了,而且在一个针对北美华人的网站留园评论里竟有这么多人认可或有条件地认可这种完全违法,完全不把人当人的,竟然发生在号称世界无敌的伟大无比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事!
一群律师两边吃,摔死了他也挣一笔,没摔死也要挣一笔。
比辞退,罚款好。
不是每个人都能通过安全普法教育来遵守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