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令是被以"违反外国公司法"名义逮捕的,这就有点意思了:楼塌了三个星期,所有证据都在那儿:混凝土,钢筋,以及大块大块带着钢筋的混凝土梁柱。和确认是否是设计失误相比,确认是不是施工质量有问题要简单得多:从现场整块的混凝土上可以切下小块混凝土钢筋进行强度测试,以及现场清点钢筋数量等,这些几天就能出結果。而经过三个星期后施工单位的人是以与施工质量不相关的罪名被逮捕,说明了什么?还有这篇新闻的原文应该是英文,文中泰官方唯一提及对施工质量有关的调查时说的是“Separately, Tawee said several investigations related to the collapse were ongoing, including over the possibility of bid rigging and the use of fake signatures of engineers in construction supervisor contracts.”而中文翻译是"塔威先生还表示,目前正在对坍塌事件进行一系列调查,包括在施工监理合同中使用伪造的工程师签名。"如果不是先看的是英文原版,几乎就被唬住了:调查一个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调查一个事件本身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