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付6元餐具费后打包带走碗筷 拿得有道理吗?(图)
新闻来源: 红星新闻 于2024-10-03 4:03:48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分享
讨论此事,还是需要从语境冲突回到法律框架内,收取餐具费是否合法合规,和是否可以带走餐具,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事
据报道,近日在浙江杭州,一女生下馆子被收6元餐具费,结账后把碗筷打包带回家。当事人直言:付完餐费后,还有一笔餐具费用,而且还是6块钱一份,一下子火气就上来了,就跟服务员说既然付了餐具费能不能带走,服务员同意了我们才拿走的。
此事引发热议,“付完餐具费后可以带走餐具吗”也成为热门话题。
针对这一话题,不少网友表示“有道理”“就该这么干”,但也有人提醒,消费者带走餐具并不合适。众说纷纭,似乎并无定论。可见此事虽小,却也藏着大文章,“争吵”并非小题大做。
就事论事,餐饮店收取餐具费未必合理。依照法理,餐具是餐饮场所的必备用品,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否则就意味着消费者的就餐环节不完整、有缺失,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也就大打折扣。女子一怒带走餐具,正反映了当时语境中消费者的一种情绪。
无独有偶,在2023年10月,石家庄大学生小张和同伴在餐厅吃饭时,被服务员告知每套餐具要收1元餐具费。小张等人在结账后将4套餐具全都打包带走,实现餐具“1元购”。由于此类现象并不鲜见,消费者的这种不爽情绪在公共空间外溢,也就不奇怪了。但讨论此事,还是需要从语境冲突回到法律框架内。
由于目前尚没有法律明确禁止餐饮店收取餐具费,只要向消费者明示,那么收取餐具费就不违规。
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些地方出台的条例并不支持收取餐具费。《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5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2023年1月,江西瑞昌市市监局就处罚过相关收取餐具费的餐饮店,理由就是涉案餐饮店违规收取餐具费的行为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是,收取餐具费是否合法合规,和是否可以带走餐具,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事。一码归一码,即便收取餐具费不合理,也不能说拿走餐具就变得“正义”起来——餐具费只是餐具使用费,并不是购买餐具的费用。换言之,付了餐具费也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带走餐具也就充满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述新闻事件中,消费者带走餐具之前经过了服务员的允许,至于是否代表了店老板的同意则另当别论。至少,女子拿走餐具也就有了一种“合理化”前提。显然,假如店家不同意消费者拿走餐具,“硬拿”也是不可以的。
说到底,这些一元或几元的餐具并没有太大的物质价值,在付出餐具费后拿走餐具,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物质享受,而更带有一种“行为艺术”的特征,只不过这种“行为艺术”颇显异状。
聚焦此类争议,最终需要达成的共识是:尽可能换位思考,少一点功利,少一点戾气。经营者和消费者即便不能“双向奔赴”,至少也别视为仇敌。商家一方当尽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避免乱收费,以此吸引回头客;消费者一方也当理性维权。如此一来,方能减少激烈冲突,避免陷入恶性循环。
据报道,近日在浙江杭州,一女生下馆子被收6元餐具费,结账后把碗筷打包带回家。当事人直言:付完餐费后,还有一笔餐具费用,而且还是6块钱一份,一下子火气就上来了,就跟服务员说既然付了餐具费能不能带走,服务员同意了我们才拿走的。
此事引发热议,“付完餐具费后可以带走餐具吗”也成为热门话题。
针对这一话题,不少网友表示“有道理”“就该这么干”,但也有人提醒,消费者带走餐具并不合适。众说纷纭,似乎并无定论。可见此事虽小,却也藏着大文章,“争吵”并非小题大做。
就事论事,餐饮店收取餐具费未必合理。依照法理,餐具是餐饮场所的必备用品,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否则就意味着消费者的就餐环节不完整、有缺失,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也就大打折扣。女子一怒带走餐具,正反映了当时语境中消费者的一种情绪。
无独有偶,在2023年10月,石家庄大学生小张和同伴在餐厅吃饭时,被服务员告知每套餐具要收1元餐具费。小张等人在结账后将4套餐具全都打包带走,实现餐具“1元购”。由于此类现象并不鲜见,消费者的这种不爽情绪在公共空间外溢,也就不奇怪了。但讨论此事,还是需要从语境冲突回到法律框架内。
由于目前尚没有法律明确禁止餐饮店收取餐具费,只要向消费者明示,那么收取餐具费就不违规。
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些地方出台的条例并不支持收取餐具费。《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5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2023年1月,江西瑞昌市市监局就处罚过相关收取餐具费的餐饮店,理由就是涉案餐饮店违规收取餐具费的行为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是,收取餐具费是否合法合规,和是否可以带走餐具,并不是一个层面的事。一码归一码,即便收取餐具费不合理,也不能说拿走餐具就变得“正义”起来——餐具费只是餐具使用费,并不是购买餐具的费用。换言之,付了餐具费也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带走餐具也就充满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述新闻事件中,消费者带走餐具之前经过了服务员的允许,至于是否代表了店老板的同意则另当别论。至少,女子拿走餐具也就有了一种“合理化”前提。显然,假如店家不同意消费者拿走餐具,“硬拿”也是不可以的。
说到底,这些一元或几元的餐具并没有太大的物质价值,在付出餐具费后拿走餐具,并不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物质享受,而更带有一种“行为艺术”的特征,只不过这种“行为艺术”颇显异状。
聚焦此类争议,最终需要达成的共识是:尽可能换位思考,少一点功利,少一点戾气。经营者和消费者即便不能“双向奔赴”,至少也别视为仇敌。商家一方当尽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避免乱收费,以此吸引回头客;消费者一方也当理性维权。如此一来,方能减少激烈冲突,避免陷入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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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编:空问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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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议一下。 开餐馆的不给提供餐具,要多收钱找个条件理由而已。
较真的客人拿走,不同意约定俗成,餐具费事消毒好的干净餐具的使用在餐厅用餐的权利。 两边争一下,挺好。 我个人倾向,没有这些虚头。 没有什么茶水为,座位费,甚至餐巾纸费,然后小费。 参观应取消这些“苛捐杂税”, 想收多少开始就写清楚,比价好。
什麼狗屁法律人士混帳小編。餐具費和餐具使用費是兩個根本不同的定義好不好。前者就是付費了可以帶走,後者只是使用權(當然,以後就留給餐廳老闆自己使用了)
餐厅以后还可以收桌椅费、门票、空调取暖费、窗户外景费、墙上艺术品展览费、灯光艺术费、餐厅特许专利空气香味费。。。。
顾客付钱买食物,餐馆提供食物和服务。成本有问题可以加在价格上,顾客选择吃与不吃,双方自由选择。餐馆就应该提供简单明了的服务,不搞乱七八糟的名目。
如果是餐具使用费就不能拿走,如果是餐具费,而且服务员明确表示付费后那餐具可以拿走,那就是说卖给你了,当然可以拿走,店家标记误导,损失活该,消费者得到明确答复可以拿走,为什么不拿?
餐具费只是餐具使用费,并不是购买餐具的费用。
------------------------------- 如果是茶水收费?我都能理解,因为这属于“附加品”可以选择喝或不喝,但是餐具属于“必需品”谁吃饭不用餐具?去饭店要自带?这不就是乱收费吗!难道住宾馆前台问你“先生你睡地上还是床上”?睡床上须收“床铺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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