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女称学按摩遭师傅猥亵:恶心洗澡没提取关键证据(图)
新闻来源: 大风新闻 于2024-11-06 3:36:22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分享
11月6日,贵州遵义当事人颂女士(化姓)通过姐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她要求追究师傅的刑事责任, “目前,我们准备提出行政复议,希望警方提取证据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诊所下班
“她能说话,但眼睛看不见,她当时也不敢呼救”
“她是我妻子的亲妹妹,今年25岁,是残疾人。”11月6日,当事人颂女士(化姓)的姐夫介绍,颂女士是因为一场车祸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双眼全盲,造成一级残疾,后选择在遵义市新蒲区一家中医诊所进行针灸治疗。
“为了更好更方便地治疗,考虑到以后的谋生,今年6月份易某(化姓)收她为徒,不成想让她一个残疾人再次受到伤害。11月4日下午6点半左右,就在他的中医诊所里发生的,他是强制猥亵。”
姐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易医生以全身按摩为由让她脱光衣服,她当时是上下身全裸,他在她身上涂抹精油,趁机抚摸、亲吻她的胸部、下面,不顾她挣扎,按住她的双手、双腿,在她反抗时,他还继续强制猥亵……”
姐夫表示,具体案发地点位于中医诊所治疗室一张床上,并没有监控。“诊所监控只在抓药大厅有,他是在大厅后边一个做治疗服务的小隔间里,那里有一张类似单架床,并不宽。”
“她能说话,但眼睛看不见,她当时也不敢呼救。”姐夫解释称,即便呼救也不一定有人听到,因为案发时诊所已经下班,易某提前将其他工作人员支走。“当时只有他和我妹两个人,他雇了一个小徒弟和一位医生,平时他们下午5点半下班,但当天下午4点多,他就叫他们回家了。”
>>>当晚报案
“觉得恶心回家后洗澡,没提取到关键证据”
姐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我们11月4日晚上9点多报案,民警当天晚上做完笔录带我妹妹去做检测,没有从体内提取到关键证据。当天案发后,我妹妹觉得害怕,觉得恶心,她回家以后第一时间就洗澡了,但是她换下来的内衣内裤我们是保存了的,没有洗,所以,现在警方只是以猥亵行政立案,提供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民警说从她身上没有提取到,是不是就没有现场物证?警方说没有物证就以行政立案。”
姐夫认为警方办案调查应该严谨,“第二天上午,民警将他带走,但没有去他诊所搜集提取卫生纸、一次性床垫等物证,现场擦拭的卫生纸就在诊所里,她的内衣内裤民警也没让我们递交。”
据这位姐夫介绍,小姨妹胸口位置有明显的抓痕,“在分局,民警带她去做检查,脱了衣服,在她姐姐陪同的情况下,有个女民警看到她胸部有一条抓痕,拍了照。”
>>>教学按摩
“医生让盲女脱去上衣,以胸部保养为由进行抚摸”
据颂女士亲属介绍,就在半个月左右前,易医生也是说教学按摩,让颂女士脱去上衣,以胸部保养为由进行抚摸,但颂女士因为害怕也没有给家里明说。
知人知面不知心,颂女士的姐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易医生如此的品行简直是对师徒关系莫大的玷污。
“他俩还是师徒关系,他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她6月份拜师时,他当时要3万元,后面他觉得她是残疾人,才没有收这个钱,但是吃药治疗也要花2万多。”
姐夫表示,小姨妹在中医诊所没有工资,“就是每天过去跟着他学按摩,一般是早上10点半送她过去,11点半接回家吃午饭,下午2点半再去,下午5点左右再接回来。”
“目前,我们准备提出行政复议,希望警方提取证据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我还准备到卫生局去举报他。”
姐夫告诉记者,“我咨询了法律人士,也认为这已经构成强制猥亵。我也打了法律援助热线咨询,我们认为这是强制猥亵。我妹妹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她是盲人,她全裸的情况下,有异物入侵下体,这个情节太恶劣,这不是简单的普通猥亵,如果只是拘留几天就没事了,我们认为处理太轻。”
>>>警方立案
“48岁医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其家人联系过盲女”
11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易医生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颂女士的姐夫表示:“他的电话现在已经打不通,他的家属联系过我妹妹,但是她是个盲人,思维反应也比较慢。”
据姐夫介绍,易医生今年48岁,“他的诊所现在是无人状态,他是去年搬过来的,开了有两年时间。他的家人以前来过诊所,他成家了,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在外省读大学,还有一个孩子十多岁。”
11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一位办案民警表示不便接受采访。记者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答复称:“一般正在办理的案件,案件情况不会对外透露。”
新蒲分局辖区派出所11月5日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11月4号接到新浦新区颂女士被猥亵案的报案,派出所已立案。
此外,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新蒲区卫健局,了解易医生开办诊所和行医资质,工作人员答复称:“如果说备案诊所的话,是在我们这里有备案的,他是有备案证的,只要有备案证就是合法的。”
工作人员表示:“诊所医生是否注册,如果需要查询,需要持本人委托书来查询。”
>>>诊所下班
“她能说话,但眼睛看不见,她当时也不敢呼救”
“她是我妻子的亲妹妹,今年25岁,是残疾人。”11月6日,当事人颂女士(化姓)的姐夫介绍,颂女士是因为一场车祸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双眼全盲,造成一级残疾,后选择在遵义市新蒲区一家中医诊所进行针灸治疗。
“为了更好更方便地治疗,考虑到以后的谋生,今年6月份易某(化姓)收她为徒,不成想让她一个残疾人再次受到伤害。11月4日下午6点半左右,就在他的中医诊所里发生的,他是强制猥亵。”
姐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易医生以全身按摩为由让她脱光衣服,她当时是上下身全裸,他在她身上涂抹精油,趁机抚摸、亲吻她的胸部、下面,不顾她挣扎,按住她的双手、双腿,在她反抗时,他还继续强制猥亵……”
姐夫表示,具体案发地点位于中医诊所治疗室一张床上,并没有监控。“诊所监控只在抓药大厅有,他是在大厅后边一个做治疗服务的小隔间里,那里有一张类似单架床,并不宽。”
“她能说话,但眼睛看不见,她当时也不敢呼救。”姐夫解释称,即便呼救也不一定有人听到,因为案发时诊所已经下班,易某提前将其他工作人员支走。“当时只有他和我妹两个人,他雇了一个小徒弟和一位医生,平时他们下午5点半下班,但当天下午4点多,他就叫他们回家了。”
>>>当晚报案
“觉得恶心回家后洗澡,没提取到关键证据”
姐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我们11月4日晚上9点多报案,民警当天晚上做完笔录带我妹妹去做检测,没有从体内提取到关键证据。当天案发后,我妹妹觉得害怕,觉得恶心,她回家以后第一时间就洗澡了,但是她换下来的内衣内裤我们是保存了的,没有洗,所以,现在警方只是以猥亵行政立案,提供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民警说从她身上没有提取到,是不是就没有现场物证?警方说没有物证就以行政立案。”
姐夫认为警方办案调查应该严谨,“第二天上午,民警将他带走,但没有去他诊所搜集提取卫生纸、一次性床垫等物证,现场擦拭的卫生纸就在诊所里,她的内衣内裤民警也没让我们递交。”
据这位姐夫介绍,小姨妹胸口位置有明显的抓痕,“在分局,民警带她去做检查,脱了衣服,在她姐姐陪同的情况下,有个女民警看到她胸部有一条抓痕,拍了照。”
>>>教学按摩
“医生让盲女脱去上衣,以胸部保养为由进行抚摸”
据颂女士亲属介绍,就在半个月左右前,易医生也是说教学按摩,让颂女士脱去上衣,以胸部保养为由进行抚摸,但颂女士因为害怕也没有给家里明说。
知人知面不知心,颂女士的姐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易医生如此的品行简直是对师徒关系莫大的玷污。
“他俩还是师徒关系,他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她6月份拜师时,他当时要3万元,后面他觉得她是残疾人,才没有收这个钱,但是吃药治疗也要花2万多。”
姐夫表示,小姨妹在中医诊所没有工资,“就是每天过去跟着他学按摩,一般是早上10点半送她过去,11点半接回家吃午饭,下午2点半再去,下午5点左右再接回来。”
“目前,我们准备提出行政复议,希望警方提取证据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我还准备到卫生局去举报他。”
姐夫告诉记者,“我咨询了法律人士,也认为这已经构成强制猥亵。我也打了法律援助热线咨询,我们认为这是强制猥亵。我妹妹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她是盲人,她全裸的情况下,有异物入侵下体,这个情节太恶劣,这不是简单的普通猥亵,如果只是拘留几天就没事了,我们认为处理太轻。”
>>>警方立案
“48岁医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其家人联系过盲女”
11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易医生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颂女士的姐夫表示:“他的电话现在已经打不通,他的家属联系过我妹妹,但是她是个盲人,思维反应也比较慢。”
据姐夫介绍,易医生今年48岁,“他的诊所现在是无人状态,他是去年搬过来的,开了有两年时间。他的家人以前来过诊所,他成家了,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在外省读大学,还有一个孩子十多岁。”
11月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一位办案民警表示不便接受采访。记者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答复称:“一般正在办理的案件,案件情况不会对外透露。”
新蒲分局辖区派出所11月5日出具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11月4号接到新浦新区颂女士被猥亵案的报案,派出所已立案。
此外,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新蒲区卫健局,了解易医生开办诊所和行医资质,工作人员答复称:“如果说备案诊所的话,是在我们这里有备案的,他是有备案证的,只要有备案证就是合法的。”
工作人员表示:“诊所医生是否注册,如果需要查询,需要持本人委托书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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