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偷拍未成年女孩 博主嚣张回应:删不删看心情(组图)

据上海广播电视台《新闻坊》报道,近日,上海陆先生16岁的女儿上周放学回家时,和朋友一起乘坐地铁时被偷拍视频,并被发布在某社交网站上。



根据陆先生展示的视频在地铁轿厢内一位身穿高中校服的女孩露出侧脸与身旁的男同学说笑

看似没什么不妥的画面

加上视频简介的文字就彻底变了味



该视频被点赞300多次评论区44条评论更是令人不适



陆先生的女儿直言,自己在学校成为了焦点人物,而作为父亲的陆先生既生气于这条短视频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又担心对女儿的身心健康与成长有一定的影响。

陆先生随即找到博主,希望他能下架视频。对方却置之不理,只是删除了冒犯的文案。

陆先生注意到,除了自己女儿外,该博主发布了多条类似视频。

视频画面中大多是正在乘坐公共交通的女孩子,她们或穿着短裙或睡觉,而搭配的文字大多是“风景真好看”“这个妹妹好看吗”等令人不适的文字。



沟通无效后,陆先生又联合了亲友投诉平台,申请将其封号。

次日,陆先生发现,女儿的视频下架了,但其他被偷拍者的视频依旧存在,该帐号也依旧运作。



博主回应:删不删看心情

据报道,这名博主从3月17日开始一共发布了327条视频,其中偷拍陌生女性的视频多达43条,一个月内涨了2000多名粉丝。



在该账号的直播中,博主肆意将画面长时间对准路人,对乘客进行“近景特写”,博主还时不时做出点评,评论区粉丝互动踊跃。

涉事博主本人在接受采访时直言自己就是为了引流“我这叫擦边蹭流量正经拍视频没人看带个妹妹就会流量高点”



而且涉事博主认为由于自己拍摄是在公共空间画幅也没有全部落在路人身上因此不能算偷拍更谈不上隐私侵犯



涉事博主还嚣张表示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人来找自己删视频其中也不乏一些未成年人不过删不删则看自己心情

目前经曝光后该账户已被设为私密账号



律师: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

对此,普陀区政协委员、律师杨邹华表示,个人在任何场所都享有肖像权,只要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更别谈偷拍还涉及未成年人。

此外,他指出,平台的投诉机制也存在问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经得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得制作肖像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更加要受到法律保护,要取得不仅是未成年人的同意,还有其监护人的同意。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叶岚则指出,“公共场所”不是偷拍行为的“挡箭牌”,即使没有涉及到隐私部位的拍摄,也可能对被拍摄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尤其是对女性跟拍、评头论足以博流量的行为,平台也有义务从发布源头就加以限制。



你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