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古文鉴赏:《伤仲永》王安石(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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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
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
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
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不使学。
予闻之也久。明道中,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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