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错了吗?没有。我几年前就在这个网站上见过东北人围殴小偷的照片:小偷被打到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不记得是哈尔滨还是沈阳,小偷好像后来死了。那是私刑杀人。纽约这四五个中国人追出门外殴打劫匪,已经超出自卫(他们在逃跑过程中,不是伤害过程中)。中国自古有个社会默契叫作“动铁为凶”,用木棍木器相打是斗殴,用铁器殴打他人就不是“斗殴”,而是行凶。所以纽约法庭判“斗殴”其实是是判轻了,“围殴”不是“斗殴”,是私刑拷打。如果这几个中国人把对方打死了,那就是私刑杀人,仇恨杀人,有可能判谋杀(murder),至少是致人死命罪(manslaugh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