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有3个方面:
1)民间的戾气。这个许多人都有讨论。我就不重复了;
2)许多所谓的“纠纷”法律管理上有空白,无处说理,也无人执法。权贵仗势欺人的另说。但许多这些恶行案件与权贵并没有多少关系。许多“纠纷”只要不上刑事案件,就很难解决;
3)背景是,中国土地上,许多人还是崇尚谁能闹,谁有理。崇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按我的理解,其实许多事情在中国也是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的,新闻里见到过一个,一人起诉另外一人在小区微信群里侵犯其名誉权的案例。我觉得很好。可是,大多数人还是喜欢选择拉横条,发视频,泼油漆。
个人经验。工作中,与洋人客户有争议的时候,常说的是,我们法庭上见吧。今年一年上过5次小额法庭(Dispute Tribunal),4胜1平(达成协议)。 拿到结果,洋人客户也都欣然接受,大家还是握手言和,甚至继续谈笑风生,跟没事发生一样。没有什么上网发视频发帖子,骂你的事情。换成华人客户,大概率画风就不一样了。比如发帖骂你,不满足要求不走,大吵大闹。我说,我们对这个有不同的理解,我们可以上Tribunal,请第三方来评判。不。就是喜欢采取自己的手段 ---- 当然啦,再强调一遍,完全就是个人经验,不一定代表群体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