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tiktok不卖就禁已经板上钉钉。 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具有宪法约束力,不能被总统直接推翻。其裁定是最终决定。总统可以通过行政命令要求延迟执行裁决或寻求替代解决方案(如出售部分资产),但不能直接撤销裁决。总统的行政命令通常会受到司法审查。如果法院认为总统的行为超越了法律授权,则行政命令可能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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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出售tiktok不是法院的决定,而是拜登政府的决定,去到法院是为了裁决拜登政府的禁令是不是违宪,法院裁定不违宪拜登政府要求卖掉或者关闭tiktok是合法的,可以这么做。那也就是说特朗普政府可以随意更改撤销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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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的”拔它几根毛” 怎么就不窍呢?难道怀疑我美利坚的法治国家地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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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只是裁决政府的法案没有违宪而己,并没有裁定TT不卖就禁。如果国会和政府现在重新修改法案,比如出让百分之几的股份给美国投资人,最高法院也不会主动干预,即便有人上告,高院也不一定受理,除非高院裁定有必要受理才会受理,这本身就很难;受理了也是给出”违宪”,或”不违宪”的裁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