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骑行团在肇事车辆的对向车道骑行,突然跟在最后的男孩在骑行时不慎摔倒,且上半身摔入旁边的对向车道,正在行驶的肇事车辆疑避让不及,碾压到男孩。
等于是男孩侵入了人家正常行驶的车道,汽车司机是倒了大霉,摊上这一破事。公路骑行靠路边都不知道,上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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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很对,如果。。。该事发路段是开放的公路。
然而该路段是封闭未经许可的路段。那么也就没有所谓的路权。
所以不适用交通法,而是民法通则。汽车驾驶人因为存在过错,不可能完全无责。
当然自行车方也有过错,剩下的就是法庭判双方过错大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