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姓刘的别装了,没人会相信你和拍卖方没有猫腻,中国的拍卖法因该有和以前的合同法,现在的民法典中类似条款,若涉及重大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或导致一方重大损失那么要么存在重大欺骗欺诈要么涉及犯罪行为·甚至有可能双方共谋套取利益,这种合同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这个花枪耍得,光是场地多少钱? 这个法院有权作废此拍卖!
它们不去估值的就法拍,这不就是上上下下打点好了去侵吞国资吗?没救了
在这种时候就基本能看清狗日的中国共产党政府无耻,无信用的本来面目
刘涛认为,此次拍卖的不合理之处不在于1元的起拍价,而是加价幅度,每次只能加价0.01元。
要加多少次才能加到1亿?
人治社会只能呵呵了。自己不设置起拍价,就算1块钱拍下来也是合法权益,嫌少就可以翻脸?那如果人家出价10个亿后后悔是不是也不用付任何违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