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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为抢救患者 上课迟到被罚 下次救不救?律师解读

新闻来源: 医学界/工人日报/ 澎湃新闻 于2024-06-16 3:50:34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为抢救危重患儿,儿科教师俞莉在南方医科大学一次授课中迟到了29分钟,她最终被学校认定为教学差错,受到了扣发奖金等处罚。

处理结果公布后,校方的做法受到了广泛质疑。大家普遍认为,医生的目的是救死扶伤,抢救生命比上课更重要,这样的老师应该奖励而不是处罚。更有人直言,对于医生救死扶伤的善举,学校居然不以为荣,反以为耻,竟然横加处罚。

今日,南方医科大学对此发布情况说明:已关注到有关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被通报的网络信息。作为医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学校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南方医科大学是广东省首批5所省属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也是唯一开设8年制医学教育的独立医科院校,连续3年入选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500强,2023年入围全球前400强。

俞莉是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儿科主治医师、医学博士,擅长儿科常见病的诊治,如小儿腹泻、小儿缺铁性贫血、小儿肠炎、小儿湿疹等。

稍早前,俞莉医生因救人导致上课迟到的查处通报引发关注。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此前发布的查处通报显示,2024年5月10日上午第1-2节,2019临床医学(英语授课)班级Pediatrics课程由儿科俞莉老师授课,学生反馈上课铃响但授课教师未按时到达教室。

经了解,俞莉老师分管的患儿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死亡风险高,遂在授课前到达科室查看患儿情况,期间患儿出现双侧瞳孔反射稍迟钝、颈部置管处渗血等情况,疑似脑出血,遂进行紧急处理。

通报显示,俞莉老师因情况紧张未能及时报告教研室,最终导致了迟到事件。她在处理完紧急状况后,于8:29分赶回到教室,并做好后续课程教学安排,完成了授课任务。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事故(差错)审定及处理办法》文件规定,“因上课不守时(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校方表示,俞莉老师当日迟到时长为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俞莉老师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

最终,经研究决定,南方医科大学对俞莉老师做出以下处理: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俞莉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这一查处通报在医疗圈引发热议。医疗大V、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麻醉科医师凌肯在其个人微博表示,此事暴露出业内相当普遍的现实问题,即“三位一体”(临床教学科研)的大学附属医院,教职工的生活没那么美好,压力倒是很大。

凌肯称,本职是医生,意味着临床上该有的糟心事儿一件不少,甚至因为大学医学院的品牌效应,一年到头都是看不完的病人。而老师的“兼职身份”意味着备课、上课、质控、监考一样不少,出了差错罚款打板子,“除了教师节会有贴心的学生送花,实际收益就是一个课时几十块钱(科室还要分配)。”

他还提到,目前的医学教学模式,至少在落地实践上异化扭曲了很多——最忙的人(主治、副高)承担最重的教学任务,很多活都是一线骨干的,而因教学产生的调班、沟通成本无法得到补偿。

“在手术室经常碰到这种事儿:病人下午才接进来开刀,一问是因为主刀上午去医学院上课了,然后一台大手术做到半夜,患外麻(患者、外科、麻醉)三方都跟着回不了家。”在他看来,临床、教学、还有内卷上天的科研挤占了临床一线医生太多的时间精力。

医疗大V“肝病梁韬”所在的医疗机构承担了大量教学工作。他在微博发文分析称,在纯教育体系,从业者对内部规章制度看得非常严重,“大家觉得教学事故没啥,不就学生晚上课10分钟嘛,但是对纯教育从业者,那就是天塌了。”

他表示,医生承担教学,多是兼职,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医生岗位上从事医疗救治,不太理解教育体系内部的制度,“大多在临床一线的医生,都是以救治患者作为首位事项。甚至,医院内部的很多非医疗会议,都不太重视。”

而站在大众的角度,“肝病梁韬”认为,学生上课等待10分钟是无法与抢救小孩相比的,这带来的思考是:社会应该以什么为标准,教育应该以什么为标准。他建议,医疗教育要回归“患者救治”这个真理。甚至,整个医疗体系都应该回归这个真理。

律师谈教师因救人迟到受处分:校方涉嫌滥用处罚权且有违公序良俗


6月16日,“南方医科大学教师因救死扶伤受处分”一事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教师迟到原因是治病救人,校方不应进行处分。对此,多位劳动法专家、律师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媒体报道的相关信息为真,校方涉嫌滥用处罚权且有违公序良俗,应当取消对教师相应的处罚。
微博热搜截图

日前,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公布的一则查处通报中提到:根据规定,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至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该校俞莉老师2024年5月10日迟到时长为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俞莉老师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俞莉老师做出以下处理: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俞莉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通报截图

根据上述查处通报,当天上午,俞莉老师分管的患儿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死亡风险高,遂在授课前到达科室查看患儿情况,期间患儿出现双侧瞳孔反射稍迟钝、颈部置管处渗血等情况,疑似脑出血,遂进行紧急处理,俞莉老师因情况紧张未能及时报告教研室,最终导致了迟到事件,临床医学系冯文艳老师在获知情况后立即到达教室安抚学生,并与俞莉老师保持联系。俞莉老师在处理完紧急状况后,于8时29分赶回到教室,并做好后续课程教学安排,完成了授课任务。

在此事登上微博热搜之后,南方医科大学回应称,学校已关注到有关我校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被通报的网络信息。作为医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学校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南方医科大学情况说明截图

对此,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洪桂彬律师告诉记者,无正当理由迟到属于违纪行为,所在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不区分迟到原因进行一刀切的机械处理缺乏公平原则。目前,上海、宁波、济南等地均明确规定,在极端天气下如暴雨导致未准时到岗劳动部门尚规定不作迟到早退处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也规定,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暴雨天气下,职工都可以推迟上班,何况治病救人?学校的做法不仅涉嫌滥用处罚权而且有违最基本的公序良俗。患儿的生命权大于学校秩序这是基本的常识常理,如此处分不仅损害了当事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传递出极其错误的价值观。”洪桂彬说。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对记者表示,本案尽管涉及人事关系中的管理问题,但它透出实践中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欠缺合理性,不够人性化的特点。为了维护教学秩序,学校自然有权制定严格和规范的规章制度;但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顾及劳动内在于人本身这个特点,也要在统一制度的前提下,设置特殊情况下的例外规则,让制度及其执行更具人性化。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炜衡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姚均昌律师表示,虽然校方的考勤制度有明确的规定,但老师的迟到行为事出有因,迟到与救人相比,不能机械地运用制度进行处罚而不考虑具体情况,而且这位老师在抢救完毕后及时到达教室,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也未影响正常的教学任务。

“另外,校方的制度也明确,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在本案中,老师迟到是为了抢救病人,属于特殊情况,更应该视情况进行处理。因此,校方的做法不利于社会和谐,也不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也不符合医学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的理念,应当取消相应的处罚。此外,校方还应针对这位老师治病救人的敬业、友善行为,给予褒奖。”姚均昌说。(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召奎)

南方医科大学核查“教师因抢救病人迟到被罚”,事出有因是否可以免罚?

一则大学老师被处罚的通报,引起了舆论热议。

近日,一份题为《关于2023学年春季学期儿科教师上课迟到事件的查处通报》的文件截图在多个医疗领域平台上广为流传。6月16日,南方医科大学通报称,已关注到该校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被通报的网络信息,正在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如通报属实,这名教师因为抢救病人导致迟到而被罚,学校相关规定是否过于教条化?该教师能否以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的理由而免责?

6月16日,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一名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该通报属实。

通报内容显示,今年5月10日上午第1—2节,2019临床医学(英语授课)班级《Pediatrics》课程由儿科俞莉老师授课,学生反馈上课铃响但授课教师未按时到达教室。

该通报称,经了解,俞莉老师分管的患儿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死亡风险高,遂在授课前到达科室查看患儿情况,期间患儿出现双侧瞳孔反射稍迟钝、颈部置管处渗血等情况,疑似脑出血,遂进行紧急处理,俞莉老师因情况紧张未能及时报告教研室,最终导致了迟到事件。临床医学系冯文艳老师在获知情况后立即到达教室安抚学生,并与俞莉老师保持联系。俞莉老师在处理完紧急状况后,于8:29赶回到教室并做好后续课程教学安排,完成了授课任务。

这份通报载明,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事故(差错)审定及处理办法》文件规定,“因上课不守时(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通报表明,俞莉老师当日迟到时长为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俞莉老师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俞莉老师做出以下处理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俞莉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此事被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许多网友表达对被罚老师的同情,有的还对校方规定提出质疑。

俞莉老师被处罚,依据的是《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事故(差错)审定及处理办法》。澎湃新闻记者在网上未查询到该“处理办法”。

2020年1月,南方医科大学曾在微信公号“南医大教学”公布了《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根据该规定的第二条,由于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影响教学秩序、教学进程的,不被认定为教学事故。

上述规定的第二十二条显示,本办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此外,上述处理办法规定,根据对正常教学秩序、教学活动影响、损害程度,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三类。澎湃新闻查询发现,关于认可教师迟到的规定有两条。

其中,属一般教学事故的情形包括:任课教师无故迟到、早退、误课、考试推迟5分钟以内(含);无正当理由,上课、实验、监考等教学活动期间拨打、接听与教学无关的电话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5分钟以内(含);各类校外教学实习指导期间,擅自离岗超过规定在岗时间1/4及以上小于1/3;缩短学生各类校外教学实习时间1/5及以上小于1/4。

属严重教学事故的情形包括:任课教师无故迟到、早退或误课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无正当理由,上课、实验、监考等教学活动期间拨打、接听与教学无关的电话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事情5分钟以上;各类校外教学实习指导期间,擅自离岗超过规定在岗时间1/3及以上小于2/3;缩短学生各类校外教学实习时间1/4及以上小于1/2。

通报中所述俞莉老师抢救病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她能否因事出有因而免受处罚?

南方医科大学的上述规定还显示,教学事故责任人如果认为教学事故认定与事实不符,可在教学事故决定公布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委员会提出申诉。俞莉老师是否提出过申诉?澎湃新闻目前未能联系到该老师了解情况。

6月16日中午,南方医科大学在其微信公众号通报:学校已关注到有关我校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师被通报的网络信息。作为医科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学校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

背景报道:为救人上课迟到,教师被南方医科大学通报批评,人命不及上课重要?

近日,一则南方医科大学教师因救人上课迟到被罚的新闻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具体事情经过:

2024年5月10日上午,2019级临床医学(英语授课)班级的《Pediatrics》课程本应由俞莉老师主讲。然而,上课铃响时,学生们发现俞莉老师并未按时出现在教室。经过了解,我们得知俞莉老师当时正忙于处理一项紧急医疗情况:她负责的一名患儿病情突然恶化,存在生命危险。在授课前,她前往科室检查患儿状况,期间患儿出现了双侧瞳孔反射稍显迟钝和颈部置管处渗血等严重症状,疑似脑出血,需要立即处理。由于情况紧急,俞莉老师未能及时通知教研室,导致了她的迟到。得知情况后,临床医学系的冯文艳老师迅速到达教室,安抚了等待上课的学生,并与俞莉老师保持了紧密联系。在紧急情况得到妥善处理后,俞莉老师于8:29匆忙返回教室,并迅速调整了教学计划,确保了课程的顺利进行和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

学校最终处理结果:

根据相关规定,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至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俞莉老师当日迟到时长为29分钟,但是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俞莉老师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对俞莉老师做出以下处理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俞莉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以下是南方医科大学发布的通报





小编对于南方医科大学对于此事的处理有些话不吐不快:

对于俞莉老师

小编认为俞莉老师做法没问题!

人命关天,作为一名儿科医生,抢救一名脑出血的儿童这件事肯定比教学更紧急更迫切。或许有些理中客会说,她没有向学院提前通知,可是临床上的抢救争分夺秒,脑细胞是不可再生的,每快一秒处理脑出血,患儿的脑细胞就能多存活一些,对于患儿的预后,对于其家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理中客自己或者亲人需要抢救的时候,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要求抢救的医生多花一分钟打个电话安排教学工作。我们不应要求俞莉老师在那样紧急的情况下还要做到完美。

对于那位举报的留学生

小编认为这人人品有问题!

我相信俞莉老师返回教室后一定有向学生解释迟到的原因,该名留学生丝毫没有共情,反而毫不犹豫的进行了举报,在他的眼里,一个小婴儿的性命远不及他的29分钟时间来的重要。这堂课不单单是一门“小儿科”的课,更是一次医德的测试,不管这个留学生成绩如何,医德和人品绝对是不及格!这种人将来当了儿科医生,对于患儿会是好事吗?他会把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吗?

对于南方医科大学

小编认为差劲!

①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南方医科大学对于此事的处理刻板且不知变通。这其实暴露出背后行政人员与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关系本末倒置的矛盾。以前临床一线眼睛不瞅行政,现在个个削尖脑袋往行政钻,上三甲行政加了不少行政科室,临床业务尖子很多转行政,都不想干临床了,活多压力大,钱还没行政的多。行政本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临床从而提高临床效率,现在反而给临床医生加了各种条条框框,徒增负担却对患者没有多少好处。南方医科大学此次与社会主流价值观严重不符的处罚是引起此次舆情的重要原因之一。

② 举报者留学生的身份,不知道对南方医科大学做出此次处罚的决定有没有影响。

对于社会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为了给救护车让道而闯红灯,因为救落水者而上班迟到,人们朴素的认知都认为不该对其处罚,这次与前面两者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发声不是为了宣泄情绪,是为了维护这个社会正确的价值观,谁都说不准将来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需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你现在做理中客冷漠的看待,将来回旋镖迟早会打回你的身上。

以下是一些网友的看法,相信这个社会还是正常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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