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最新进展:北京人民检察院已正式答复(图)
新闻来源: 华商报 于2024-11-13 7:31:06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分享
11月13日,据媒体消息,11月11日,朱令父母了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书面答复,结论是:经审查,未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违法情形。
据现代快报援引微信公众号“朱令我们在一起”消息,今年10月29日,北京检方在面见朱令父母时答复,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侦查机关有解除孙维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朱令出生于1973年11月,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1994年12月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1995年4月28日被确认为铊中毒。
多年来,朱令案一直广受关注。朱令当时的室友孙某被认为有重大嫌疑,警方也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此案未能侦破。2006年,孙某发表声明,坚决否认自己投毒,并称自己并非唯一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
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微博曾对“朱令案”作出回应,称因从朱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此案最终无法侦破。
2023年12月22日,朱令在北京去世。
据悉,2024年4月15日,朱令父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5月1日,据新民晚报,日前,朱令父母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已获受理。朱令母亲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中提出,有关部门的侦查行为中存在一些违法之处:
第一、“结办”案件违法;
第二、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与事实不符;
第三、解除对孙某的出国限制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违法;
第四、以缺少“直接证据”为由不作为,于法无据。
图源:现代快报援引微信公众号“朱令我们在一起”
据现代快报,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4人面见朱令父母,当面答复侦查监督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并没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之所以有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影响大;
2.本案没有撤销案件,“结办”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3.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4.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5.对于孙维改名孙释颜和出生日期,侦查机关是知道的,但是否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6.检察机关认为将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需要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7.清华毒物管理不严导致其他人也可能获取铊盐、朱令还在校内有其他活动地点、除了同宿舍人员还有其他人员也可能进入其宿舍等事实,都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8.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19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19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9.案件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今天当面答复并没有书面答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家属要求的话可以出具书面答复。
今年11月11日,朱令父母收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回复。
据现代快报援引微信公众号“朱令我们在一起”消息,今年10月29日,北京检方在面见朱令父母时答复,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侦查机关有解除孙维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朱令出生于1973年11月,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1994年12月因身体不适住院治疗,1995年4月28日被确认为铊中毒。
多年来,朱令案一直广受关注。朱令当时的室友孙某被认为有重大嫌疑,警方也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此案未能侦破。2006年,孙某发表声明,坚决否认自己投毒,并称自己并非唯一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
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微博曾对“朱令案”作出回应,称因从朱令出现中毒症状到公安机关接报案件,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尽管办案人员尽了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此案最终无法侦破。
2023年12月22日,朱令在北京去世。
据悉,2024年4月15日,朱令父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5月1日,据新民晚报,日前,朱令父母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已获受理。朱令母亲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中提出,有关部门的侦查行为中存在一些违法之处:
第一、“结办”案件违法;
第二、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与事实不符;
第三、解除对孙某的出国限制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违法;
第四、以缺少“直接证据”为由不作为,于法无据。
图源:现代快报援引微信公众号“朱令我们在一起”
据现代快报,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4人面见朱令父母,当面答复侦查监督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并没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之所以有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影响大;
2.本案没有撤销案件,“结办”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3.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4.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5.对于孙维改名孙释颜和出生日期,侦查机关是知道的,但是否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6.检察机关认为将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需要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7.清华毒物管理不严导致其他人也可能获取铊盐、朱令还在校内有其他活动地点、除了同宿舍人员还有其他人员也可能进入其宿舍等事实,都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8.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19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19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9.案件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今天当面答复并没有书面答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家属要求的话可以出具书面答复。
今年11月11日,朱令父母收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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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编:空问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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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路虎婆,倒行逆施恶。毒打退伍兵,震惊共和国。
警察假拘留,助纣真下作。法律是什么?谁来告诉我?
蚁民在赵家人面前连蚂蚁都不如。证据确凿,在嫌疑人身份未解除前提下,还能出国。这正特么牛逼。朱令的父亲也是制度下的软蛋,拿刀候着,上去两刀。
现在国内包括五毛在内,都是被阉割的货,有种的都是基层官员。出来抗争的也是这帮基层官员,律师等。其他的都可以忽略。
在权力面前,百姓就是蝼蚁,尤其在权利没有限制的地方。所以非常反对无偿捐献器官,因为在无法无天的地方,百姓可能因为有个权贵需要的器官而死于非命。
朱令已逝,就让逝者安息吧。凶手或许可以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永远将受到良心的谴责,直至终身。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据现代化手段破案的能力,严防或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再成为新的“朱令”,这恐怕是“朱令案”对后人、社会的最大警示和帮助。
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4.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这两条解释清楚恐怕都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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