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一天!禁令大限已至,谁能帮TikTok化险为夷?(组图)
新闻来源: 腾讯科技 于2025-01-17 23:57:47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分享
特约作者 北京丰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星
2024年3月,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投票通过《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影响法案》,4月经拜登签署生效。
根据法案要求,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在2025年1月19日前,应将TikTok的美国业务出售给非中国企业,否则TikTok在美国将被禁,我们可以将其通俗的理解为“TikTok法案”。
1月19日是TikTok剥离的最后期限,外媒近几天也在释放消息,称拜登政府在任期最后几天仍在考虑让其可以持续运营的方案。
以下是“TikTok法案”出台后,TikTok与监管部门多轮交锋的时间线:
● 2024年5月,Tiktok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起诉美国司法部,指控TikTok法案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对该法案进行合宪性审查。
● 2024年12月6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TikTok的请求。
● 2024年12月16日,TikTok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禁令,希望阻止TikTok法案的实施。
● 2024年12月18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将对TikTok法案进行审查。
● 2024年12月27日,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意见,请求法院作出暂停执行TikTok法案的裁定。特朗普表示,希望法院给予他时间,在他正式就职后通过政治手段解决争议。
● 2025年1月10日,美国最高法院就Tiktok法案是否违反第一修正案听取了口头辩论,多数法官似乎倾向于维持TikTok法案。
● 2025年1月17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宣布维持TikTok法案。
01 “TikTok法案”到底有没有可能被推翻?
鉴于特朗普目前对Tiktok所持的态度——在该平台上拥有1400万粉丝,并且在竞选期间公开表态“如果你想拯救TikTok,投票给特朗普”——及其请求最高法院暂停执行Tiktok法案的事实,再加上TikTok高管周受资被邀请参加任职典礼。
我们有理由相信,特朗普上任后大概率会试图阻止Tiktok被禁用。
法案规定,如果禁令生效,第三方平台如Google Play和App Store,不能再提供相关App下载和传播,也不得提供互联网服务。
● 对于存量用户来说,不能下载,影响相对有限,但不得提供服务至关重要——未来开发商将无法正常对TikTok进行更新;
● 对于应用商店和云服务商来说,一旦外部违反禁令,将按照每个用户5000美元进行罚款。按照TikTok目前1.7亿用户的体量,罚款总金额高达数千亿美元。
此外,特朗普也已经对TikTok明确予以支持,美国的用户为了对抗禁令化身“TikTok难民”迁移至小红书,态度就更不言而喻了。
所以,“TikTok法案”是否能如用户、TikTok乃至服务商所愿,直接被推翻?答案是不太可能。
“TikTok法案”由美国国会通过,而美国是一个典型的三权分立国家,在参、众两院一致支持“TikTok法案”,并且由拜登政府签署的情况下,特朗普不太可能投入大量政治资源去争取一个可能性不大的结果。
不过,尽管无法改变“TikTok”法案的法律效力,面对“不卖就禁”的TikTok,特朗普依旧有一定的操作空间。
唯一的问题在于——拜登把问题留给特朗普政府处理,特朗普可以不执行法案,特朗普之后下一届政府呢?
也就是说,法案一直有效,TikTok的长期不确定性就一直存在。
02 “TikTok法案”的运转逻辑
国会参、众两院通过“TikTok法案”,代表行政的拜登总统签署后法案生效,其中条款规定,美国司法部部长有权调查和执行违法行为的处置,并起诉违法者。
*美国宪法规定的政治结构 ,来源:民生证券
然而,在行政体系内,总统有权指示司法部长不执行法案——不调查、追究违反“TikTok”的违法者。通俗地说,如果App Store继续提供TikTok应用下载,总统可以告诉司法部长,这事你就别处理了,就当不存在。
1月10日的美国最高法院听证会上,立法和司法部门就已经围绕这个操作空间提前进行了勾兑。
当时,大法官卡瓦诺(代表上图中的美国司法体系)询问司法部副总检察长普雷洛加尔,美国总统能否决定不执行Tiktok法案。普雷洛加尔回答,总统具有执行裁量权(enforcement discretion)。
随后,卡瓦诺接着问,如果相关方(苹果、谷歌等服务商)依赖总统不执行法案的决定继续提供服务,能否受到保护?普雷洛加尔回应称,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但相关方如果主张依赖总统决定作出行动符合正当程序、禁反言等司法原则,这个理由是很强的,或许将是一个充分的保护。
有一个细节应该注意,在向美国最高法院提交的意见书中,特朗普通过引用多个案例和观点主张,强调在国家安全和外交等事务上,总统应具有一定程度的裁量权和不受法律限制的自由度。
在特朗普看来,“TikTok法案”施加给行政机关过度的限制,可能侵犯了美国宪法第二条赋予总统的行政权。
由此可见,在是否执行、如何执行“TikTok法案”的层面,特朗普似乎具有某种程度的裁量权(具体的自由限度只能通过将来可能发生的司法程序予以认定),但这一权力能否有效阻止TikTok被禁用仍不确定。
03 留给特朗普的可选项有哪些?
这两天,外媒都在传拜登政府要把1月19日TikTok“不卖就禁”的处置转交到特朗普政府。《华盛顿邮报》则引述两名消息人士称,特朗普正在考虑就任后使用行政命令,对TikTok的禁令暂缓执行60天至90天。
禁令暂缓执行(而非不执行)是TikTok在已经成为的法律的“TikTok法案”面前能够继续运营的另一个空间。
这一点法案中的延期适用的程序(extension)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某款应用程序适用该法案的时间,总统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进行一次不超过90天的延期。
所以,立法层面,美国最高法院已经明确1月19日“不卖就禁”,而按照现在两届政府之前对外的口径,1月19日之前,拜登可能会很快宣布暂不执行法案,司法部对违法不予追查。随即特朗普政府上台,遗留问题就移交到新政府手里。
根据媒体消息分析,特朗普下周上任后,很可能先利用延期条款,暂缓执行“TikTok法案”,以便为通过政治途径解决TikTok问题争取时间——推动TikTok作出一些事前准备,例如获得中国监管的相应许可,甚至为最终不执行法案设定足够的提前量。
对于特朗普来说,现阶段暂缓执行的路径,比争取国会推翻“Tiktok法案”或“不执行Tiktok法案”(执行裁量权),更具有可行性。
对于苹果、甲骨文等TikTok法案的利益相关方来说,因为暂缓执行有明文规定,所以其依赖一项暂缓执行命令继续提供Tiktok相关服务,将比依赖一个不执行法案的行政命令更有安全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延期条款的适用条件也有明确规定,包括总统需要向国会证明:
1)执行合格剥离的路径已明确,
2)存在关于执行该合格剥离的显著进展的证据,
3)已经存在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以使得在延期期间执行该合格剥离成为可能。
不过,上述条件具体的标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比如“合格剥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何为“显著进展”,这里都没有量化标准,
这意味着,接下来特朗普依据“TikTok法案”采取延期路径,也有可能遭到立法机构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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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编: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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