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旅游恐慌退款潮 撕下国内旅行社的遮羞布(图)
新闻来源: 知危 于2025-01-22 13:52:38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分享
2025 年 1 月 11 日,演员王星平安回国。此次事件再次让缅甸妙瓦底电诈园区暴露在公众视野中。
在 “ 王星事件 ” 发生前,已经有不少顾客预定好了春节前往泰国的行程。然而缅甸妙瓦底电诈园区位于缅甸东南部、紧邻泰国边境,类似的案例引发不少人的警惕情绪,整个东南亚旅行也因此面临 “ 退款潮 ”。
1 月 21 日消息,泰国酒店协会( THA )数据显示,1 月中国游客在泰酒店预订的房晚取消量为 4572 个,其中曼谷酒店有 2001个房晚被取消。根据《 曼谷邮报 》此前报道,泰国旅行社协会预计,旅游安全问题可能导致农历新年期间到访泰国的中国游客人数下降 10% 至 20%,可能给泰国旅游业造成春节期间高达 50 亿泰铢( 约 10 亿人民币 )的损失。目前,在小红书上 “ 泰国旅游安全吗 ” 相关词条有 67 万多篇笔记,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东南亚旅行退款经历或者寻求帮助。
泰国原本是国内游客春节期间躲避寒冬的度假好去处,做东南亚游的旅行社们也指着这个旺季大赚一笔,然而 “ 王星事件 ” 突发后所带来的退款潮,让旅行社们接连叫苦、哀嚎不断。
然而,知危了解到,“ 退款潮 ” 的另一面,是不少消费者根本 “ 退不了款 ”,旅行社们编织了无数漏洞百出的理由,阻止游客退款。
小茉早在 11 月 22 日就在旅游平台上预订了去曼谷和芭堤亚的 6 日 5 晚半自助游,两个人的行程总价 11500,原本预计 2 月 2 日出发,2 月 7 日返回,在海滩上度过完美假日。
在缅甸电诈园区相关事件不断曝光后,不少准备假期出游的游客都因为 “ 家人极力阻拦 ” 而不得已放弃行程,小茉和同行人也因为新闻事件和网络的言论决定取消订单。然而,尽管提前了 20 天,小茉 11500 元的订单却被平台告知旅行社方面表示只能退回 95 元,被扣掉了费用总额的 99% 。
而在国家旅游局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规定了解除合同所需要扣除费用的具体比例,原则上来说行程开始前 29 日到 15 日,应该只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 5% 。
不过,具体的条文中也写到旅游者还需要按照 “ 实际发生的费用 ” 进行支付。简单来说,比如旅行社预订的机票、酒店已经出票或者不可更改,消费者也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这,给了旅行社们 “ 操作 ” 的空间。
小茉告诉知危,她在平台签的电子合同上,也是同样比例的规定,但问题在于,当小茉通过平台向旅行社核实 “ 实际发生的费用 ” 时,对方总是模糊其词。
“ 旅行社只是口述说机票八千多,住宿和门票车费都已经预订,这部分全损,一分不能退。但是当我要求他们提供下单的票据时,对方却称 ‘ 内部资料,不能提供 ’。” 小茉表示。
小茉从 1 月 12 日起开始在平台申请退款,她在预订的时候指定的是吉祥航空的航班,但是 1 月 14 日时她打电话咨询吉祥航空,航空公司称飞机票并没有出票。
“ 旅行社单方面解释的说法是他们直接把钱打给了航空公司,买断了机位,这个顾客名字是可以随时变更的,所以我们的机票也没有出票,我自己是查询不到机票信息的。” 小茉表示。
1 月 19 日,小茉得知她的回程航班被航空公司取消了,再次跟旅行社沟通时,旅行社的第一时间否认,称 “ 如果航班取消的话,他们这边会第一时间接到消息 ”,但这时候小茉已经打电话给航司核实过航班取消的信息了。
经过与旅行社的多次沟通,小茉最终得到的回应是:“ 航班是付款给航空公司买机位的,所以这个航班取消的话可能会被转到另一个航班上面去。”然而,她依旧没有收到旅行社提供的任何发票或者订单等 “ 实际发生的费用 ” 的书面证据。
从事旅游行业二十余年的阿白对知危表示:“ 这次东南亚旅行退款中,不少同行宣称一些机票订单有退改签规定,团队票定金 3000/人,提前 20 天左右就要付全款,付了全款以后开票率 100%,但其实在我认知的航司里几乎不会有这种规定。因为航司也要考虑到组团社的收客情况,一般不会有这么苛刻的规定。”
“ 正常情况应该是预订机票的时候交一笔预订费,然后提前 30-45 天,再交一笔人头定金,开票率 80-90%,然后出行前7-10天开票付全款。不同航空公司的开票率、定金支付方式不一样,但提前 20 天的话一般组团社都还在收客,绝对不会开票率 100%。” 阿白进一步解释道
也就是说,在旅行社和航空公司的交易里,是存在一部分退票空间的,并且全款支付也是在出行前 7-10 天才会发生,提前 20 天退款几乎不存在 “ 机票全损 ” 的情况。
不仅在机票方面旅行社存在利用信息差来 “ 拒退 ” 的情况,酒店预订更是让旅行社有 “ 漏洞 ” 可钻。
阿白表示:“ 旅游法保障消费者和旅行社双方的利益,有纠纷的情况首先要服从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但是旅游法能限制的是我们境内有资质的旅行社,但限制不到出境游的地接社或者当地的酒店。”
不少游客都是在国内旅游平台上直接预订整套行程,尽管游客确实可以省下做攻略、预订机酒和具体行程的时间,但由此一来,如果遇到退款等问题,沟通起来却是层层障碍。
吕帆在退酒店时,也遇到了旅行社称已 “ 定好酒店、不退款 ” 的问题。她在尝试过各种平台投诉之后都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直到在社交平台刷到计划出行曼谷的游客通过直接给酒店写邮件的方式得到退款,她才知道原来可以直接和酒店联系。
“ 和平台沟通了无数次,旅行社都坚持不退全款,只能给补偿或者是消费金。最后没办法了只能给泰国那边的酒店发送邮件说明情况,对方表示理解之后回复邮件同意退款。这时候把酒店同意退款的证明上传给了平台,才拿回退款。” 吕帆对知危表示。
一位旅游从业者向知危表示:“ 出境游组团社或者是当地一手地接,在国庆、春节寒暑假这种旺季大部分都是提前预付房款才能订到房,基本不会存在现收现定,只不过订房的时候不会具体敲定入住人是谁,所以如果顾客联系酒店查不到名字也很正常。”
但同时,一位专门做海外酒店管理的从业者告诉知危:“ 首先旅行社预订肯定要比散客预订便宜,大概能便宜 20% 左右,其次我们针对旅行社的正常合作一般是有临期取消的比例的,一般 30% 以内的取消率提前一周都可以同意。不过具体也是看不同酒店和旅行社。”
总而言之,据知危了解,无论航司还是酒店,和旅行社之间的合作都留有一小部分退票的空间。如果按照合约规定的比例和 “ 实际产生的费用 ” 来核算,提前十多天取消行程几乎也不应该存在 “ 全损 ” 的订单。
当然,如果旅行社确实拿出了机酒开票单据,证明了已经产生的费用,那顾客确实应该承担损失。
对此,阿白表示:“ 漏洞哪个行业都会有的,而且每个环节都有每个环节的规定,各个航空公司、各个酒店都有各自的规定,这些信息旅游者是不可能全部知道。所以也不排除有些同行确实在这方面有点欺负客人。”
总之,缅甸电诈园区的热度还没过去,随之而来的东南亚退款潮似乎已经揭下了旅行社的遮羞布。不仅消费者与旅行社之间的信息难对齐,导致退款难,现在甚至有一批人利用游客们的 “ 退款焦虑 ”,在网上贩卖起了 “ 代退 ” 业务。
在淘宝、闲鱼等平台上搜索 “ 酒店代退 ” 等关键词,会跳出价格几十到上百的代退服务。
一位购买过此服务的消费者对知危表示:“ 对方要求出示订单等信息,称会通过 ‘ 病退 ’ 的方式退钱,并且 ‘ 不成功包退款 ’。结果给的病历单根本不能在平台上通过,退不了钱。等我发现的时候,代退已经把我拉黑了。”
到这儿,东南亚退款潮已经发展到了一种 “ 还没出国就被骗 ” 的充满讽刺的状况里。
实际上,官方的确还未发布泰国不适合旅游的公告,所以即便 “ 王星事件 ” 足够说服大批游客拒绝东南亚旅游,但这也不能算是 “ 不可抗力因素 ”。那么,消费者和旅行社都需要有契约精神:消费者应该按照合约支付部分违约金,旅行社也应该按照合约和事实实情来退款。
正如阿白对知危表示:“ 第一,我很能理解做东南亚的旅游同业,这一定是非常糟心的事情。国家旅游局没有明令禁止,那旅行社就无法去向航司和地接社要求无损取消,旅游者的取消同样就会变成旅行社的负担。第二,无论如何,我觉得有担当的旅行社,还是必须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给客人退损,而不应该在这个时候为了弥补自己的利润,做出一些欺骗旅游者的行为。”
(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皆为化名 )
在 “ 王星事件 ” 发生前,已经有不少顾客预定好了春节前往泰国的行程。然而缅甸妙瓦底电诈园区位于缅甸东南部、紧邻泰国边境,类似的案例引发不少人的警惕情绪,整个东南亚旅行也因此面临 “ 退款潮 ”。
1 月 21 日消息,泰国酒店协会( THA )数据显示,1 月中国游客在泰酒店预订的房晚取消量为 4572 个,其中曼谷酒店有 2001个房晚被取消。根据《 曼谷邮报 》此前报道,泰国旅行社协会预计,旅游安全问题可能导致农历新年期间到访泰国的中国游客人数下降 10% 至 20%,可能给泰国旅游业造成春节期间高达 50 亿泰铢( 约 10 亿人民币 )的损失。目前,在小红书上 “ 泰国旅游安全吗 ” 相关词条有 67 万多篇笔记,有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东南亚旅行退款经历或者寻求帮助。
泰国原本是国内游客春节期间躲避寒冬的度假好去处,做东南亚游的旅行社们也指着这个旺季大赚一笔,然而 “ 王星事件 ” 突发后所带来的退款潮,让旅行社们接连叫苦、哀嚎不断。
然而,知危了解到,“ 退款潮 ” 的另一面,是不少消费者根本 “ 退不了款 ”,旅行社们编织了无数漏洞百出的理由,阻止游客退款。
小茉早在 11 月 22 日就在旅游平台上预订了去曼谷和芭堤亚的 6 日 5 晚半自助游,两个人的行程总价 11500,原本预计 2 月 2 日出发,2 月 7 日返回,在海滩上度过完美假日。
在缅甸电诈园区相关事件不断曝光后,不少准备假期出游的游客都因为 “ 家人极力阻拦 ” 而不得已放弃行程,小茉和同行人也因为新闻事件和网络的言论决定取消订单。然而,尽管提前了 20 天,小茉 11500 元的订单却被平台告知旅行社方面表示只能退回 95 元,被扣掉了费用总额的 99% 。
而在国家旅游局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规定了解除合同所需要扣除费用的具体比例,原则上来说行程开始前 29 日到 15 日,应该只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 5% 。
不过,具体的条文中也写到旅游者还需要按照 “ 实际发生的费用 ” 进行支付。简单来说,比如旅行社预订的机票、酒店已经出票或者不可更改,消费者也需要承担这部分费用。这,给了旅行社们 “ 操作 ” 的空间。
小茉告诉知危,她在平台签的电子合同上,也是同样比例的规定,但问题在于,当小茉通过平台向旅行社核实 “ 实际发生的费用 ” 时,对方总是模糊其词。
“ 旅行社只是口述说机票八千多,住宿和门票车费都已经预订,这部分全损,一分不能退。但是当我要求他们提供下单的票据时,对方却称 ‘ 内部资料,不能提供 ’。” 小茉表示。
小茉从 1 月 12 日起开始在平台申请退款,她在预订的时候指定的是吉祥航空的航班,但是 1 月 14 日时她打电话咨询吉祥航空,航空公司称飞机票并没有出票。
“ 旅行社单方面解释的说法是他们直接把钱打给了航空公司,买断了机位,这个顾客名字是可以随时变更的,所以我们的机票也没有出票,我自己是查询不到机票信息的。” 小茉表示。
1 月 19 日,小茉得知她的回程航班被航空公司取消了,再次跟旅行社沟通时,旅行社的第一时间否认,称 “ 如果航班取消的话,他们这边会第一时间接到消息 ”,但这时候小茉已经打电话给航司核实过航班取消的信息了。
经过与旅行社的多次沟通,小茉最终得到的回应是:“ 航班是付款给航空公司买机位的,所以这个航班取消的话可能会被转到另一个航班上面去。”然而,她依旧没有收到旅行社提供的任何发票或者订单等 “ 实际发生的费用 ” 的书面证据。
从事旅游行业二十余年的阿白对知危表示:“ 这次东南亚旅行退款中,不少同行宣称一些机票订单有退改签规定,团队票定金 3000/人,提前 20 天左右就要付全款,付了全款以后开票率 100%,但其实在我认知的航司里几乎不会有这种规定。因为航司也要考虑到组团社的收客情况,一般不会有这么苛刻的规定。”
“ 正常情况应该是预订机票的时候交一笔预订费,然后提前 30-45 天,再交一笔人头定金,开票率 80-90%,然后出行前7-10天开票付全款。不同航空公司的开票率、定金支付方式不一样,但提前 20 天的话一般组团社都还在收客,绝对不会开票率 100%。” 阿白进一步解释道
也就是说,在旅行社和航空公司的交易里,是存在一部分退票空间的,并且全款支付也是在出行前 7-10 天才会发生,提前 20 天退款几乎不存在 “ 机票全损 ” 的情况。
不仅在机票方面旅行社存在利用信息差来 “ 拒退 ” 的情况,酒店预订更是让旅行社有 “ 漏洞 ” 可钻。
阿白表示:“ 旅游法保障消费者和旅行社双方的利益,有纠纷的情况首先要服从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但是旅游法能限制的是我们境内有资质的旅行社,但限制不到出境游的地接社或者当地的酒店。”
不少游客都是在国内旅游平台上直接预订整套行程,尽管游客确实可以省下做攻略、预订机酒和具体行程的时间,但由此一来,如果遇到退款等问题,沟通起来却是层层障碍。
吕帆在退酒店时,也遇到了旅行社称已 “ 定好酒店、不退款 ” 的问题。她在尝试过各种平台投诉之后都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直到在社交平台刷到计划出行曼谷的游客通过直接给酒店写邮件的方式得到退款,她才知道原来可以直接和酒店联系。
“ 和平台沟通了无数次,旅行社都坚持不退全款,只能给补偿或者是消费金。最后没办法了只能给泰国那边的酒店发送邮件说明情况,对方表示理解之后回复邮件同意退款。这时候把酒店同意退款的证明上传给了平台,才拿回退款。” 吕帆对知危表示。
一位旅游从业者向知危表示:“ 出境游组团社或者是当地一手地接,在国庆、春节寒暑假这种旺季大部分都是提前预付房款才能订到房,基本不会存在现收现定,只不过订房的时候不会具体敲定入住人是谁,所以如果顾客联系酒店查不到名字也很正常。”
但同时,一位专门做海外酒店管理的从业者告诉知危:“ 首先旅行社预订肯定要比散客预订便宜,大概能便宜 20% 左右,其次我们针对旅行社的正常合作一般是有临期取消的比例的,一般 30% 以内的取消率提前一周都可以同意。不过具体也是看不同酒店和旅行社。”
总而言之,据知危了解,无论航司还是酒店,和旅行社之间的合作都留有一小部分退票的空间。如果按照合约规定的比例和 “ 实际产生的费用 ” 来核算,提前十多天取消行程几乎也不应该存在 “ 全损 ” 的订单。
当然,如果旅行社确实拿出了机酒开票单据,证明了已经产生的费用,那顾客确实应该承担损失。
对此,阿白表示:“ 漏洞哪个行业都会有的,而且每个环节都有每个环节的规定,各个航空公司、各个酒店都有各自的规定,这些信息旅游者是不可能全部知道。所以也不排除有些同行确实在这方面有点欺负客人。”
总之,缅甸电诈园区的热度还没过去,随之而来的东南亚退款潮似乎已经揭下了旅行社的遮羞布。不仅消费者与旅行社之间的信息难对齐,导致退款难,现在甚至有一批人利用游客们的 “ 退款焦虑 ”,在网上贩卖起了 “ 代退 ” 业务。
在淘宝、闲鱼等平台上搜索 “ 酒店代退 ” 等关键词,会跳出价格几十到上百的代退服务。
一位购买过此服务的消费者对知危表示:“ 对方要求出示订单等信息,称会通过 ‘ 病退 ’ 的方式退钱,并且 ‘ 不成功包退款 ’。结果给的病历单根本不能在平台上通过,退不了钱。等我发现的时候,代退已经把我拉黑了。”
到这儿,东南亚退款潮已经发展到了一种 “ 还没出国就被骗 ” 的充满讽刺的状况里。
实际上,官方的确还未发布泰国不适合旅游的公告,所以即便 “ 王星事件 ” 足够说服大批游客拒绝东南亚旅游,但这也不能算是 “ 不可抗力因素 ”。那么,消费者和旅行社都需要有契约精神:消费者应该按照合约支付部分违约金,旅行社也应该按照合约和事实实情来退款。
正如阿白对知危表示:“ 第一,我很能理解做东南亚的旅游同业,这一定是非常糟心的事情。国家旅游局没有明令禁止,那旅行社就无法去向航司和地接社要求无损取消,旅游者的取消同样就会变成旅行社的负担。第二,无论如何,我觉得有担当的旅行社,还是必须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给客人退损,而不应该在这个时候为了弥补自己的利润,做出一些欺骗旅游者的行为。”
(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皆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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