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淋巴肉流向餐桌”:一网红被判赔款5.1万元(图)

近日,一段质疑福建福清市某企业涉嫌收购淋巴肉,并且用于食品加工的视频迅速传播。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视频中所称的“淋巴肉”真流向餐桌了吗?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这一案件的审理情况。

“淋巴肉”没有流入食品加工环节


警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后,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收购所谓“淋巴肉”的行为,但淋巴肉并未流入食品加工环节,而是用于销售给下游企业制造饲料油,且该企业已取得相关资质,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并将核查结果告知视频拍摄者林某。



几天后,林某对内容进行剪辑分段陆续发布,并在前两段视频中配以“食品安全”“不良商家”“做贼心虚”等字眼诱导公众对企业产生误解,累计播放量近九十万。在话题发酵几天后,林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第三段视频,简短说明市场监管部门的核查结果。



涉事企业以侵犯其公司名誉权为由将视频发布者林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二十万余元。今年一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终结,判决被告林某删除案涉相关视频、向某企业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1万元。

“挤牙膏”式发布视频引流

这几段视频发布后造成了部分民众的恐慌,许多网友在该视频下方留言对该企业进行负面评论,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充分核查后在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调查结果,但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短期内仍然无法消除。



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 余先生:来我这里上班的人,有的人家里都不愿意让他来。他们看到之前那个视频,我们就很难跟人家沟通了,沟通的障碍变得非常大。2024年的时候损失了20万。

法院认定视频存在恶意引导

被告林某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已经在短视频平台上将市场监管部门最后调查的结果发布,属于还原了客观事实,并未侵犯企业名誉权。

法庭经审理还认定,该起案件中自媒体博主出于博取流量、吸引“眼球”等动机,引导公众误以为被拍摄对象存在违法行为,客观上造成“抹黑”企业名誉的后果。

福清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魏昀:他不只是剪辑,他还做了引导。明明在现场就已经知道流向不是视频中所说的,但是依然去做了引导。5月28日就知道了,但视频6月12日才出来,实际上会给公众一种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