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死者妻子焦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出示警方出具的不予立案告知书表示,事发即将一个月,丈夫的遗体陈放殡仪馆,自己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道路救援支千斤顶
货车司机倒车箱体侧翻,男子被砸中挤到护栏身亡
焦女士介绍,丈夫钱某在日照市五莲县经营汽修店,3月19日晚接到司机孙某的救援电话,他的车辆在街头镇宅科北山222省道上发生故障。
焦女士提供的孙某和丈夫的微信沟通记录显示,当晚孙某发送了具体位置,称需要更换牵引车的车头,钱某负责道路救援,双方谈好收费350元。
焦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调换牵引车车头,孙某驾车在连接车头和货柜箱体往后倒车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事故发生地
“当晚,第二部牵引车的车头来了之后,我丈夫去给支好千斤顶,因为箱体矮,需要用千斤顶把它支起来才能更换车头。司机只是倒车,我丈夫头上戴个头灯,在车辆右后侧给他看着指挥,他是在箱体和道路护栏中间,孙某倒车时撞了箱体,把千斤顶晃了一下,我丈夫就直接被砸身亡。事发是11点10分左右,孙某报警是11点15分,我是11点半赶到现场,牵引车的车头行车记录仪有监控。”
事发后,焦女士在警方处看到了监控。“他往后倒车,车头撞到大箱,中间有26秒时间,大箱倒了发生侧翻,我丈夫被砸中挤到一侧的路边护栏上,遗体都无法取出。”

焦女士表示,事发当晚,辖区派出所民警和两名交警,包括120和119先后赶到现场,“消防救援车也救不了,时隔40多分钟,又雇了一辆吊车赶来,把箱体吊起来,才把我丈夫弄出来,他的脖颈处有明显的伤痕,120医生做了心电图,人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司机涉嫌超载
家属称交涉物流公司和司机均不愿担责并赔偿
“他是1980年的人,他的车辆前面是车头,后面是半挂集装箱,大箱里拉的冷冻食品,涉嫌超载。”
焦女士告诉记者,孙某是临沂一家物流公司的司机,家属找物流公司交涉,“他们认为不是他们的责任,不愿意赔偿。”甚至连当天丈夫救援的350元至今也没有付,难道物流公司和司机就不用承担责任吗?

事发次日,收费站过磅后的称重计量单显示,孙某这辆鲁Q58×××车型为半挂集装箱毛重达到50.88吨。现场调查视频显示,工作人员称核载49吨,其超载1.8吨,孙某和另一司机表示无异议,分别在上面签名按了红手印。
>>>为啥不是交通事故?
家属称路上身亡,发动机启动车处于运行状态
“我丈夫今年40岁,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一个13岁,一个10岁。”焦女士表示,人命关天,但五莲县有关方面却相互推诿,事发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一开始,辖区派出所说移交到县交警大队按交通事故处理,但晚上又打电话说移交到了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我们多次反映,半个月之后刑警大队出了结果,不予立案,说不是刑事案件,又转给交警大队,但交警大队直接给我们家属说,不属于交通事故。”

焦女士表示,丈夫每年都买意外保险,但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事故责任认定等一系列证明材料,“他在路上身亡的,为什么交警就说不属于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牵引车发动机处于启动状态,车辆处于运行状态,属于作业过程中。”
4月16日,死者钱某的一位朋友告诉记者,“孙某的车过磅时,车辆是超载的,车的年检也不合格,这就不符合上路的条件。”
这位朋友表示,截至目前事故一直没有处理,“刑警大队曾劝家属和物流公司和解,对方可以出丧葬费。交警认为是安全生产事故,说车辆当时是正在修理,车子没移动。人死亡了,所以现在就是扯皮。”
>>>涉事司机称已离职
“倒车时车就没动,出事后给到警方,就没找我”
4月17日,记者联系上涉事司机孙某,其否认车辆超载,“车辆正常上下是5%,差不多,也不能算超。”
孙某称:“我只管干活,出了这个事情以后,就给到派出所了,就给了交警,完了就没找我,所以这个事我就不清楚。”
孙某强调自己没有责任,“倒车时车就没动,就没移动。”孙某说完即挂掉电话,记者再次拨通后,对方表示:“现在所有的事情我都不知道,因为我不干了,是我们老板在处理事情。”
对于是否与家属协商善后,孙某答复称:“我不清楚,那得去问老板,别给我打电话,或者去问派出所。”
记者随后多次联系这家物流公司,其负责人一直未接听电话。记者拨打另一部手机号,电话接通后,对于是否与家属协商处理未置可否,即挂断电话。
>>>交警建议法院自诉
“我们不受理,跟家属解释多次,当事人也理解”
4月17日,记者联系五莲县公安局街头派出所,民警称:“材料什么的都是刑警那边去的人,应该不是交警大队在处理。”
对于为何不算交通事故?民警证实称此事曾移交给交警大队:“当天晚上我们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去了现场,当时中队交警也去了现场,具体你得问交警,我这边是派出所。”
记者联系五莲县交警大队,交警答复称:“现在没有处理结果,我们不受理,这个我们跟家属解释了多次了。你采访要找我们县级宣传部门,这个案子我们给当事人说了,我们不予受理,当事人也理解。”
“不予受理通知书,因为当事人不认可,也没接收。我们认为不是交通事故,我们不做处理,建议上法院通过自诉解决。”该交警强调。
电话录音中,交警还提醒涉事车辆不能一直停在停车场,“这个车我们没有权力扣,也没有权力放,当初也不是我们扣押的。”交警建议家属对车辆进行保全,对方就不能提走,这样对民事诉讼赔偿和车辆委托鉴定有利。
交警也表示:“你们打了好几次市长热线,交警也回复过好几次了。派出所可以给出具出警证明,凭这个就可以去法院起诉。”
此外,记者联系上五莲县公安局刑事大队一位办案民警,其拒绝接受采访。之前这位办案民警与死者家属沟通时,也建议家属走法律程序,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相关证据。
4月1日,五莲县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显示,对家属3月19日提出控告的钱某被过失致死一案,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律师说法
若车辆启动在道路上倒车引发,应属于交通事故
知名律师谭敏涛受访指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在本案中,司机孙某被指是在倒车过程中撞了箱体,司机涉嫌倒车过程中操作不当,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便车辆需要维修,但车辆当时也处于启动状态,若被证实是在车辆启动过程中在道路上倒车所引发的事故,进而撞到其他物体而导致人员死亡,这个应该属于交通事故。当地交警部门应当按照交通事故予以处理。”
谭敏涛指出,死者家属可以要求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便划清责任,“如果交警大队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不出具事故认定书,家属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谭敏涛表示,对于涉事物流公司而言,因司机孙某是履职行为,物流公司作为雇主,需要对雇员侵害他人权益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车辆存在超载、年检不合格等问题,物流公司即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也需要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谭敏涛建议,如果交警大队坚持不出具事故认定书,死者家属可以将司机孙某和物流公司以侵权为由起诉,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诉讼过程中,家属可以申请对涉事车辆进行技术鉴定,以明确车辆故障与事故发生的关系,以便更加明确责任。家属可以申请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根据责任划分来判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