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35楼:秦刚外长引用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中日建交谈判时周恩来总理刻意强调的,将《波茨坦公告》第八款写入《中日建交公报》第二条。
《开罗宣言》1943.12.1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我三大盟国稔知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时期,使朝鲜自由与独立。
根据以上所认定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目标相一致,我三大盟国将坚忍进行其重大而长期之战争,以获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
《波茨坦公告》1945.7.26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中日建交公报》1972.9.29
②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