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32楼:那我们在此案属于公诉案件上算是统一了,尽管你不愿说出来。
公诉案件公诉人的主张是“有罪”,被告毫无疑问就是“无罪”了,因为法律界定的是哪些行为是罪行,所以公诉案件里要做的是证明有罪,而被告方只要证据不足就可以了,而不是证明无罪,无罪是无法证明的,只能是罪不成立。
我对此案件的立场就是证据不足以定罪,法官判决也是“文化差异”。
你开始判定的是拍照拍的太多,我问你多少算多,你也不敢讲,我要否定你列的证据就可以了,就此案而言举证不是我的责任,因为这是公诉案件,我反对公诉人立场,而你支持。
至于我先质疑你,那是因为我看见的评论里你是唯一一个分析案情和法理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