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26楼:呵呵。
忘了,谁主张谁举证了?主张没举证,法官判赢那不是失职?
假设现在我是保险方,我提供两个点,基本可以让这骑手索赔告吹,这也是国外所谓司法公正的常见思路:
骑手不是因工作猝死,而是因为与他人有争执,一怒之下猝死。
首先愤怒猝死,这是在科学上有案例的,也是可以证实的,这点可以举证。所以不排除这点,加上可以举证骑手往日与家人有争执(邻居一般都可以证明,或者你相信骑手从没与家人发生过争吵,甚至没有与他人发生过争吵,连网上也没有),这点也可以举证,而且因为涉及人命,公安机关及相关公司都会配合调取数据,这点也可以举证。
其次,可以调取骑手平台的数据,对比单量、总路程、相同数据是否有其他骑手。只要有,而且没有猝死,那是不是可以证明骑手猝死与工作没关系呢?
你看,两点我就可以把这案例变成扯皮阶段。如果依欧美日那保险公司能耐,基本告别索赔成功的可能性。二审能判50w,可以看出法官顶了多大的压力。因为骑手方,基本上不可能反杀这个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