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被7旬老人开“老头乐”撞死,整治刻不容缓(图)
新闻来源: 顶端新闻/中青评论 于2023-12-23 0:34:41 提示:新闻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分享
据都市频道报道,12月18日,河南南阳22岁女老师小婵是一名刚工作一年的女老师,从小品学兼优,因为一次买菜,让她的生命永远停在了11月20日的一场交通意外中。
小婵姨妈说,孩子走的太突然了,“脑袋有很大一个洞,鼻子口腔上全是血。”
“家里边天像塌了,到现在我还在想着女儿像活着一样”,小婵的父亲告诉记者,小婵是被一辆“老头乐”撞倒的,被撞后因为车没有停下来,小婵还被拖行了几米。最后,车的底盘大梁压在小婵的头部。
据悉,这起事故造成了1死1伤,肇事方为一名70多岁的老人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李某违反了三条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70多岁了,晚上开车也不开大灯,撞到人之后也没停车。”小婵母亲说。
小婵的父母告诉记者,发生事故后,没有见到过肇事方李某,只是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见到了老人李某的家属,现场协商也没有任何进展,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的消息,李某的家人也没有来表达过歉意。
记者和小婵的家人找到了李某的女儿,对方说自己的父亲不在家,这个事她也做不了主。“父亲现在身体不好,本来就有脑出血的毛病,他猛一下受到了惊吓,然后血压高了。”
李某女儿表示,知道他有疾病,但平时没有事,所以让父亲开车。记者询问对方,对此事是什么态度,李某女儿称“对此非常忏悔嘛”。
小婵姨妈不认同,“被撞成了这个样子,没有看到你们家有谁到我姐姐家去看了,也没人到医院去看,没有人看到你们忏悔的。”
李某女儿认为自己一个人承担不了此事,平时也不联系父亲,“主要没什么事,我不联系他。”记者质疑,“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叫没什么事呢?”
随后,李某女儿谎称带记者和小婵家人去找父亲李某,却直接骑着电动车逃跑了。
“她说她忏悔,但态度一点都没表现出来。”小婵姨妈哭着说道,跑得那么快把我们甩掉,一点诚意都没有。
对此,新野县交通警察李警官说,可以去找找负责案件的法官问问情况。
律师表示,老年人虽年过75岁,依然要承担违法犯罪的责任,只是在法律的量刑范围内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最后,记者和小婵的家人又找到了当地村委会书记,对方表示将会帮忙联系老人李某和家属,让双方坐下来进行协商。
全国各地加速清退“老头乐”
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将被全面禁止。不止北京,全国各地都在加速清退“老头乐”。
早在2017年工信部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当时全国五年内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
据新京报记者在体验过程中发现,“老头乐”车身平稳性较差,容易发飘和倾斜;部分车门塑料感明显,即便是铁质材料,但整体质感较差,内部没有最基础的安全带,也没有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车门缝隙明显很大,缝隙大的地方甚至可以塞进手指;关车门需要比较大的力气,不容易一次关紧。另外,车辆隔音效果较差,开车时外界的声音会对驾驶者造成比较大的影响;而且,前挡风玻璃质量堪忧,明显反光且有划痕,达不到汽车用玻璃标准。
据北京晚报报道,2022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131起,死亡138人。
北京市交管局于4月12日再次强调,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这些车辆中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警方将依法查处。
此外,江苏、安徽等多地也在今年开始通过不同方式对“老头乐”进行严控。
22岁女教师被撞死,整治“老头乐”刻不容缓
放任“老头乐”上路,绝非合理方案。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一起发生在河南南阳的交通事故,再次引发舆论对“老头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俗称)的关注。大约一个月前,刚刚毕业一年、年仅22岁的女教师小婵(化名)在出门买菜时,被一辆“老头乐”撞倒,随后拖行数米,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当时驾驶这辆“老头乐”的肇事者,是70多岁的老人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李某违反了三条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然而,从事故发生至今,李某与家人既没有表达过歉意,也一直未就赔偿事宜与死者家属展开协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从个案的角度出发,李某对这场悲剧无疑要负全责。因为自己的违规行为致使他人死亡,本就十分恶劣,其在事后表现出的冷漠态度,更是令人不齿。依照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有律师就本案分析称,即便是超过75岁的老人,也应承担违法犯罪责任。对此,当地有关部门还应依法行事,一方面对肇事者加以处理,另一方面协助死者家属向对方追索民事赔偿,以此维护法治与正义。在个案层面之外,此事也提醒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而言,整治“老头乐”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是生死攸关、刻不容缓的大事。此前,已有多地出台政策或规定,拟禁止或限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尽管这类规定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各大城市全面铺开,但限制此类车辆上路,已是大势所趋。这也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之举。其中,北京市的动作最受关注,也最有代表性。早在2021年,北京市就提出要全面禁止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销售与使用,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当下,过渡期已近尾声,北京将从2024年1月1日彻底禁绝“老头乐”。伴随媒体对北京市落实禁令相关情况的关注,不乏有网民呼吁本地有关部门效仿,各地清退“老头乐”的政策进程也有望加速。禁止“老头乐”上路,既不是歧视老年人,也不是针对特定车辆生产企业,而是为了维护交通安全的“不得不为”之举。诚然,“老头乐”让不少人尤其是老年人,获得了一些出行便利,也正因此,各地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其采取宽容、默许的态度。但是,随着此类车辆越来越多,其造成的乱闯红灯、违规逆行、霸占车道、乱停乱放等问题也日益严重。在造成交通事故这个问题上,仅在北京一地,去年就有138人因为“老头乐”造成的事故不幸身亡。还有一些“老头乐”在使用中被随意改装,存在电压过高、功率超标、无短路保护等问题,容易引发充电起火或车辆自燃。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不对其严加控制,其潜在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由于有关部门对违规三、四轮电动车及其驾驶人无法参照汽车展开管理,其违法风险显著高于正规汽车,事后对车主追责也十分麻烦。而若与电动自行车相比,这类车辆不仅要占用更多道路资源,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也要大得多。上述事件中的这位年轻女教师的不幸遭遇,就深刻反映了“老头乐”的这两个弊端。老年人的出行需求,当然值得社会重视,也需要得到合理满足,但血的教训已经证明:放任“老头乐”上路,绝非合理方案。当然,在治理实践中,各地还需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不一定要急于求成,可以给予“老头乐”车主一定的缓冲。但是,长远看来,让危险的违规三、四轮电动车退出城市道路,是迟早要完成的社会治理目标。
小婵姨妈说,孩子走的太突然了,“脑袋有很大一个洞,鼻子口腔上全是血。”
“家里边天像塌了,到现在我还在想着女儿像活着一样”,小婵的父亲告诉记者,小婵是被一辆“老头乐”撞倒的,被撞后因为车没有停下来,小婵还被拖行了几米。最后,车的底盘大梁压在小婵的头部。
据悉,这起事故造成了1死1伤,肇事方为一名70多岁的老人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李某违反了三条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70多岁了,晚上开车也不开大灯,撞到人之后也没停车。”小婵母亲说。
小婵的父母告诉记者,发生事故后,没有见到过肇事方李某,只是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见到了老人李某的家属,现场协商也没有任何进展,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的消息,李某的家人也没有来表达过歉意。
记者和小婵的家人找到了李某的女儿,对方说自己的父亲不在家,这个事她也做不了主。“父亲现在身体不好,本来就有脑出血的毛病,他猛一下受到了惊吓,然后血压高了。”
李某女儿表示,知道他有疾病,但平时没有事,所以让父亲开车。记者询问对方,对此事是什么态度,李某女儿称“对此非常忏悔嘛”。
小婵姨妈不认同,“被撞成了这个样子,没有看到你们家有谁到我姐姐家去看了,也没人到医院去看,没有人看到你们忏悔的。”
李某女儿认为自己一个人承担不了此事,平时也不联系父亲,“主要没什么事,我不联系他。”记者质疑,“出了这么大的事,怎么叫没什么事呢?”
随后,李某女儿谎称带记者和小婵家人去找父亲李某,却直接骑着电动车逃跑了。
“她说她忏悔,但态度一点都没表现出来。”小婵姨妈哭着说道,跑得那么快把我们甩掉,一点诚意都没有。
对此,新野县交通警察李警官说,可以去找找负责案件的法官问问情况。
律师表示,老年人虽年过75岁,依然要承担违法犯罪的责任,只是在法律的量刑范围内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最后,记者和小婵的家人又找到了当地村委会书记,对方表示将会帮忙联系老人李某和家属,让双方坐下来进行协商。
全国各地加速清退“老头乐”
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将被全面禁止。不止北京,全国各地都在加速清退“老头乐”。
早在2017年工信部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当时全国五年内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
据新京报记者在体验过程中发现,“老头乐”车身平稳性较差,容易发飘和倾斜;部分车门塑料感明显,即便是铁质材料,但整体质感较差,内部没有最基础的安全带,也没有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车门缝隙明显很大,缝隙大的地方甚至可以塞进手指;关车门需要比较大的力气,不容易一次关紧。另外,车辆隔音效果较差,开车时外界的声音会对驾驶者造成比较大的影响;而且,前挡风玻璃质量堪忧,明显反光且有划痕,达不到汽车用玻璃标准。
据北京晚报报道,2022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131起,死亡138人。
北京市交管局于4月12日再次强调,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这些车辆中凡有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警方将依法查处。
此外,江苏、安徽等多地也在今年开始通过不同方式对“老头乐”进行严控。
22岁女教师被撞死,整治“老头乐”刻不容缓
放任“老头乐”上路,绝非合理方案。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一起发生在河南南阳的交通事故,再次引发舆论对“老头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俗称)的关注。大约一个月前,刚刚毕业一年、年仅22岁的女教师小婵(化名)在出门买菜时,被一辆“老头乐”撞倒,随后拖行数米,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当时驾驶这辆“老头乐”的肇事者,是70多岁的老人李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李某违反了三条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然而,从事故发生至今,李某与家人既没有表达过歉意,也一直未就赔偿事宜与死者家属展开协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从个案的角度出发,李某对这场悲剧无疑要负全责。因为自己的违规行为致使他人死亡,本就十分恶劣,其在事后表现出的冷漠态度,更是令人不齿。依照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有律师就本案分析称,即便是超过75岁的老人,也应承担违法犯罪责任。对此,当地有关部门还应依法行事,一方面对肇事者加以处理,另一方面协助死者家属向对方追索民事赔偿,以此维护法治与正义。在个案层面之外,此事也提醒人们:对道路交通安全而言,整治“老头乐”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而是生死攸关、刻不容缓的大事。此前,已有多地出台政策或规定,拟禁止或限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尽管这类规定目前还没有在全国各大城市全面铺开,但限制此类车辆上路,已是大势所趋。这也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之举。其中,北京市的动作最受关注,也最有代表性。早在2021年,北京市就提出要全面禁止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销售与使用,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当下,过渡期已近尾声,北京将从2024年1月1日彻底禁绝“老头乐”。伴随媒体对北京市落实禁令相关情况的关注,不乏有网民呼吁本地有关部门效仿,各地清退“老头乐”的政策进程也有望加速。禁止“老头乐”上路,既不是歧视老年人,也不是针对特定车辆生产企业,而是为了维护交通安全的“不得不为”之举。诚然,“老头乐”让不少人尤其是老年人,获得了一些出行便利,也正因此,各地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其采取宽容、默许的态度。但是,随着此类车辆越来越多,其造成的乱闯红灯、违规逆行、霸占车道、乱停乱放等问题也日益严重。在造成交通事故这个问题上,仅在北京一地,去年就有138人因为“老头乐”造成的事故不幸身亡。还有一些“老头乐”在使用中被随意改装,存在电压过高、功率超标、无短路保护等问题,容易引发充电起火或车辆自燃。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不对其严加控制,其潜在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由于有关部门对违规三、四轮电动车及其驾驶人无法参照汽车展开管理,其违法风险显著高于正规汽车,事后对车主追责也十分麻烦。而若与电动自行车相比,这类车辆不仅要占用更多道路资源,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也要大得多。上述事件中的这位年轻女教师的不幸遭遇,就深刻反映了“老头乐”的这两个弊端。老年人的出行需求,当然值得社会重视,也需要得到合理满足,但血的教训已经证明:放任“老头乐”上路,绝非合理方案。当然,在治理实践中,各地还需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不一定要急于求成,可以给予“老头乐”车主一定的缓冲。但是,长远看来,让危险的违规三、四轮电动车退出城市道路,是迟早要完成的社会治理目标。
Advertisements
网编:欢颜 |
|
50 条 | |||
|
|||||
【生活原创】【三叶原创】【留园网事】【生活百态】【杂论闲侃】【婚姻家庭】【女性频道】
敬请注意:新闻内容来自网络,供网友多视角阅读参考,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若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