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几张现场图片,我觉得司机有责任。第一,这不是开通的公路,理论上说,机动车不该在上面行驶。你看大家都走我也走,也行;但是出了事就无法把正常公路上的交通规则用到此处,什么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线行驶、中线、路权分配均无法适用。第二,既然普通交规无法适用,那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混在一起,机动车自然承担更大责任。我一直认为,在这种混杂交通环境中,50公里的车速太快了,机动车没法在这个速度下应对突发情况,没法有效紧急避险。司机被认定鲁莽驾驶至少是不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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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司机责任很大,你敢开50公里时速就是没在意别人.
既然这段路是禁行路段,对汽车有效就同样对自行车有效。
既然这段路是禁行路段,不适用交通法,鲁莽驾驶属于交通法,所以不适用。更没有50公里/小时速度问题,特别这还是你个人感觉。没法律依据。
既然都没有法律依据,全靠拍脑门。那还是扔骰子吧。很多时候扔骰子比靠法官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