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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按律当斩 [♂★★声望品衔9★★♂]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3月29日 10:52:11 【回复】
 回复84楼:

呵呵,“又菜又爱玩”,越来越像说你自己了。
回旋镖就是这么神奇,打在自己身上这么久了,还没有意识到啊?
“谁主张谁举证”,你还是在网上搜下这是什么意思吧?我觉得你到现在也有没有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真是“又菜又爱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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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这个判决,为什么还要自己拿出法条再证明一遍呢?你当我是法官吗?
如果你质疑这个判决,你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它是错的,而不是人家要向你证明为什么对?你不要本末倒置嘛,而且你质问的对象是法官和警察,你冲我来什么劲儿呢?
当然,如果你故意装看不懂,故意违背基本的逻辑,我也拿你没办法哈。
   
↓↓↓ 共 2 条评论 ↓↓↓
评论人:aikaida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3月29日 12:43:11 【回复】
说你又菜又爱玩是指你的法律常识,你偷换概念,胡搅蛮缠倒是有一套。
判决只有“有罪”和“无罪”之分,没有什么对错之分,你把“谁主张谁举证”偷换成“谁认为判决有错谁举证”,这是错误的逻辑。我认为判决错误,主张无罪,不需要举证,无罪是无需举证的,主张有罪是需要举证的,这逻辑别再篡改了。
法官也不是就对的,不然怎么会有上诉机制,只是这两人不想折腾,法官也用最轻的判罚暗示他们不要上诉,这是英美法系法官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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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aikaida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3月29日 12:08:10 【回复】
有罪是需要证明的,无罪是无需证明的,主张即可,这是最基本的法庭逻辑。
你连证明无罪都出来了,可见你对基本法律判决的无知。
此案中的可能疑似罪名“性骚扰”“偷窥”“骚扰未成年人”任意一个成立的话都不是100澳元就能脱罪的,法官为了警察不白出警,以“文化差异干扰”糊弄了事,这两人为了不麻烦早脱身也就认了。
我并没有冲你来什么劲,是你煞有其事的分析判罚,又不能自圆其说,缺乏基本法律常识,证明无罪这种搞笑逻辑都搬出来,这不就是又菜又爱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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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原文:在海滩狂拍比基尼美女,2名中国游客被捕!各罚$100(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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